看到小賢子 wrote:所以,你的”得',...(恕刪) "必要時""得",前面沒有"但",OK?法律上不能隨便用但的,法條是不能隨便寫的,法條是不能有措辭贅詞的。OK?你繼續你的甲有錢,但乙沒錢吧。但書有五種性質,要可以破除原則,寫法不能這樣寫,要為但........不再此限。
看到小賢子 wrote:你繼續掰吧~現狀不...(恕刪) 樓主貼的法院駁回理由都已經寫得清楚明確了,不知道是誰一直在掰?一路看下來,我突然覺得中、小學的老師好偉大還好我要面對的對象至少都有碩士學位或專業執照,不然我應該早就中風了
sonicswj wrote:01認證占用內車道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文章將會直接移除。占用內車道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文章將會直接移除。占用內車道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文章將會直接移除。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8.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將會直接移除。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4881245...該文會先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您發文前再多留意規則, Mobile01站務群感謝您的合作。---------------------------應該是你的文違反不是占用內車道
看到小賢子 wrote:所以你最後一句話就是重點,不堵塞下,用最高速限下使用內車道,於法有據是沒問題的,讓不讓車只有道德問題。 你擋到後車就是堵塞了啊,很難懂嗎???唉龜龜們總是有一堆理由,內線沒救了看哪天有沒有神人教學如何檢舉內線龜龜,不然內線真的沒救了
sonicswj wrote:內車道就好像公用廁...(恕刪) 救護車響笛要讓,不管是哪一線任何道路都要讓,這也是有法律基礎的救護車或趕時間的公務車主要是行走路肩,這是路肩的用意之一你拿廁所來比喻,你要是脫肛、關不緊、狂拉當然能持續在廁所使用開車在內線可是有持續使用內車道的功能,有占著茅坑不拉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