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icswj wrote:三寶不知人間事
我也常在想都已經立...(恕刪)
是很正常的
儘管有駕照就該懂甚麼是內外車道這種常識也是分不清
以前就遇過個三寶何者是內外車道都搞不懂的
開台ALTIS同向右轉時在我左側用右前方撞我左前輪後側
做筆錄時
看他爭著跟警察說他是外側車道
看那小子內外不分,我就懶的理他了
妙的是
那小子後來又到處去盧保險公司及保養廠說是我撞他的
他自家保的保險公司後來調了資料
可能告訴他就算申請鑑定除了白花錢
反而過失比例還會增加
立馬趕緊找我保的保險公司和解了免得我方改心意了
結果後來我出保的承辦人員反而還拜託我去警察局調一下初判,滿足一下他個人的好奇心
為什麼對方原本很難剃頭卻在看了初判後
態度180度轉變
我說
本來就是那小子來撞我的
我都懶得去跟他計較了(正常的話他大概也聽不懂)
還在雞雞歪歪的
到處被打臉

雖然警察說可以正負10KM,但超過最高速限有10KM的空間可勸導代舉發,但低於最低速限是沒有空間的,因為國內車輛出廠檢測對於碼表的要求是只要碼表顯示速度不低於實際速度就是合格,也就是說實際速度是90KM,碼表只要顯示在90KM以上就是合格,可能是滿足駕駛追求速度的感覺吧,也可替車廠跟驗車時省去一道程序。
所以,碼表顯示90KM,而警察測得88KM是符合實際情況的,但是法規跟宣導都是講"可以最高速限繼續行駛於內側車道",但是鄰近車道若有安全空間,還是不得佔用,這是法規要求,因應車流日益增加為有效利用道路空間只好允許以最高速限行駛以免影響車流,但處罰條例只能用具體數字規範車速才能開罰,而測速儀器又必須經標檢局定期檢驗合格因為過去有些單位便宜行事造成許多問題。
要給警察大聲按讚,是因為這種罰單實在是很難舉發(因為條件很多),若本樓影片中架駛一直與大客車並行於內側,又必須要連續錄影跟測速才能成立,真的難為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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