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ra.TT wrote:既然你自詡小學生邏...(恕刪) 給您一個由衷的建議好好潛水,別再自曝其短了!你先去罰寫“不透明反光" 跟"不透光"各10遍再告訴我,這兩個有一樣嗎?一定要用教小學生的方式,您才看得懂嗎?
透光率全名為"可見光穿透率"(Visible Light Transmission)陽光中的可見光碰到隔熱紙時,部分折射、部分穿透玻璃,其折射掉的比率,就是所謂的隔光率。其穿透的比率,就是所稱的透光率(可見光穿透率)。透光率示意圖圖片來源:網路
看到這篇,必須來給樓主拍拍手!對於台灣汽車隔熱紙隨便貼毫無管制這件事,除了驚詫,還是只有驚詫!對比強制繫上安全帶,強制機車騎士配戴安全盔,等法規,更反差這件事有多麼的不可思議。安全帶,安全盔保護的是駕駛人的性命。汽車隔熱紙禁止貼太黑影響視線,要保護的卻是路上他人的生命。這樣不強制嚴格規定並執行,反而在馬路上抓那些沒帶安全盔的。更可笑的是貼黑的理由之一是不會被警察照到沒上安全帶,所以,我們遵守這些規定的理由是因為警察會抓?完完全全的本末倒置...。除了影響視線之外,保持駕駛室內能被外界看到也有其必要性。我昨天行走在馬路邊上,一輛玻璃烏漆媽黑的車子從我後面來個大迴轉直接到我面前,這時他車子仍未完全轉正,我被它擋住也只能停下。我覺得他一定有在車裡比手畫腳啦,問題我看不到他,不知道他究竟下一步要幹嘛。你知道當一個人面對一輛看不見車內的駕駛是誰,要對你做出甚麼事時有多恐怖嗎?看過 Steven Spielberg 1971 年的電影 Duel 沒有?我是肉,他是鐵呀!借用一下隔壁樓 憑甚麼就是要我讓內車道? 的文字:vampiresing wrote:大家窗戶貼的黑黑的裡面是誰根本不知道,這時後羞恥心完全無法掌控你的思考,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 上面說的是佔用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的心態,其實用在隔熱紙貼黑黑的然後說要隱私,是完完全全同一個心態。我的認知,一個大家出門時可以用隱私當理由無視他人生命安全的社會,光這件事就能讓台灣回到未開發國家名單。我之前在別串曾經提過,只能再說一次,這件事反映出的是人心的自私與政府 (包括行政、立法、司法) 的無能。fs1013
danyshih wrote:話說出廠70%,那染黑玻璃和紫晶夾層前檔搞不好已經低於這個標準了。 這問題在馬來西亞發生過,Nissan的車,前擋還沒貼隔熱紙,透光率就已經低到69%,寶騰的車,原廠透光率就有71%,要符合貼完後還有70%透光率的法規,真的只能貼透光率99%的隔熱紙因此,如果要貼完之後透光率還有70%,基本上都不用貼了。透光率還要有50%,那麼最多只能拿透光率70%的來貼(70%*70%=49%)、要有30%,只能拿透光率50%的來貼(70%*50%=35%)所以如果你貼的隔熱紙,號稱透光率20%,那麼你實際的透光率,只剩下14%了***國外法規指的,是你貼完後的透光率,不是隔熱紙本身的透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