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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肇逃了(4685-F6雅歌)(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

你再去找警察吧
感覺像被吃案了...
3聯單趕快拿...
不知道可不可以直接上法院去告他
告死他啦!!對這種人不必手軟
記得告他刑事!!
上法院第一件事
法官會問你要不要和解
記得說看對方誠意
如果對方不屑...你就請他去坐牢吧~~蹲個幾天讓他有前科也爽
如果選擇賠償
至少10W別手軟
太可惡了!!撞到人還從旁邊繞過去!!
你到時候可以跟他說
想坐牢事不是?
想坐牢是不是?
賠不賠?
賠不賠?
會不會是酒駕過被扣牌 又重新領牌?

0165MA wrote:
剛剛中天新聞有報了 ...(恕刪)

報了也沒用~不是也抓不到

battery0922 wrote:
報了也沒用~不是也抓...(恕刪)


都有車牌了還找不到人
警察到底在幹嘛阿
人生は一期一会だ!
抹抹橘 wrote:
都有車牌了還找不到人...(恕刪)

除了110還有0800110110請多家利用
0800000123太慢了不建議使用



0800110110這隻緊急電話可以利用廣播電台的系統104.9/94.3MHZ

好用喔
<7/16 15:15更新>
我第一篇在01蓋大樓的文章竟然是發這種文…(苦笑ing…)
剛剛打去派出所問,派出所說等一下回我電話
到時再回報情形。

我會向警方說我要提告對方肇事逃逸
昨天警察有問我人有沒有受傷,我回答看起來沒有明顯外傷。
該不會就因為這樣被當成一般車禍案件處理了吧???
這要持續追蹤
一定要讓這肇事者知道不是耍流氓最大
一定要受法律制裁
但也希望不要遇到恐龍級的警察
感覺這警察不是很認真
<7/16 15:30更新>
派出所來電話請我過去做筆錄了…

並且說有聯絡對方家屬,大概下週一會出來談。
還有,也說我的車可以先去修了~
Mr.But wrote:
等新聞希望不要肇事者...(恕刪)



新聞報說不是,是因為~~[牠家有人快走了]~~(比較斯文的說法).
原PO加油 絕不能姑息養奸

讓這種人知道教訓

嚴重點的搞不好就是一輩子的傷

真不知道在急躁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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