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去找警察吧感覺像被吃案了...3聯單趕快拿...不知道可不可以直接上法院去告他告死他啦!!對這種人不必手軟記得告他刑事!!上法院第一件事法官會問你要不要和解記得說看對方誠意如果對方不屑...你就請他去坐牢吧~~蹲個幾天讓他有前科也爽如果選擇賠償至少10W別手軟太可惡了!!撞到人還從旁邊繞過去!!你到時候可以跟他說想坐牢事不是?想坐牢是不是?賠不賠?賠不賠?
抹抹橘 wrote:都有車牌了還找不到人...(恕刪) 除了110還有0800110110請多家利用0800000123太慢了不建議使用0800110110這隻緊急電話可以利用廣播電台的系統104.9/94.3MHZ好用喔
<7/16 15:15更新>我第一篇在01蓋大樓的文章竟然是發這種文…(苦笑ing…)剛剛打去派出所問,派出所說等一下回我電話到時再回報情形。我會向警方說我要提告對方肇事逃逸昨天警察有問我人有沒有受傷,我回答看起來沒有明顯外傷。該不會就因為這樣被當成一般車禍案件處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