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 重機是否要開放國道路權與重機違規是兩回事, 路權是應該開放, 不應以危險來推托, 開放是應該以實用性, 能帶來多大效益為前提, 國導危險不是重機上去才危害, 重機沒上去的現在就已經很危險, 怕的人就小心點開, 不要超速, 不要跟車太近, 不要不長眼的變換車道, 後方有大車來就及早讓路, 不當路隊長, 排除了駕駛本身的因素, 剩下就是車子的問題, 多注意輪胎狀況, 水箱狀況, 殺車油狀況等等, 意外就自然少, 不要將肇事責任都推到重機身上去.
我有一個疑問,汽車都有高速行駛安全撞擊測試,不知重機有沒有?我承認,我看了交通宣導影片,陷入了肉包鐵,鐵包肉的迷思。冷酷的思考的話,就是汽車撞汽車都不一定會死了,那開汽車的,應該不用太擔心重機才對,有危險反而是重機。當高速公路上重機陣亡的速度大於補充的速度,就自然淘汰了。當然汽車也一樣。
陳建國 wrote:我有一個疑問,汽車都有高速行駛安全撞擊測試,不知重機有沒有? 目前為止是沒有聽過,我猜機車大廠都會覺得拿機車做這種測試,不如強化機車騎士的應變能力以及駕駛技術。話說回來,國外汽車大廠的撞擊測試,大多是限制在時速六十公里的情況下,在這個速度以下撞擊,駕駛可能有生還機會,超過這個速度,就不保證囉...陳建國 wrote:冷酷的思考的話,就是汽車撞汽車都不一定會死了 不一定會死,不等於一定不會死。陳建國 wrote:當高速公路上重機陣亡的速度大於補充的速度,就自然淘汰了。當然汽車也一樣。 對,汽車也一樣。不過根據這兩年快速道路的重機A1數量來看,陣亡的速度可能要再加快個兩萬倍,才跟得上補充的速度,所以我們可以推論實務上不可能會發生這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