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這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我表速110>>>被拍超速於是我黑人問號,因為罰單上面的測速是121我守法行為欸!!跟原PO的案例完全相同,你守法與否,是要看警方手上那支國家認證的測速槍,而不是看你車上的儀表板。不服? 請找記者,請找台苯。
Daccordi wrote:話說違規就是違規 沒的討價還價但超速至少都有容許誤差低於速限卻連5%的誤差也沒有這種罰單實在很難讓人吞下。 吞不下就去找車商啊.....高速公路開錶速85公里還有理?(我加速車道加速完都已經超過90了)這樣的速度不會去開西濱嗎...難怪高速公路一堆慢車(警方會開罰表示你前面沒車正在當路隊長)
自私的人啊,整篇看下來,只會強調速限90自己開85沒有違法,完全不講後面被塞成一堆的車流,反正只要自己前方一片開闊就好。生平最痛恨的就是這種只顧自己,不管他人,自私的人~一直強調自己開85沒有違法,實際上測出來就是77違法,自己車子的速差多少都不明瞭,還有臉出來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