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ddhot wrote:
我的看法解釋為交岔路口中央仍有多輛直行/轉彎車輛停在路中間致交通擁塞,後方直行/轉彎車輛需在停止線後方等待。(高速公路下方的上下交流道路口前較常見車輛卡在路口中央,因為很多沒看就直接跟著前車,然後塞在路口中央,致使左右往來車輛需等待下一次號誌)
樓主PO的本次事件休旅車為第一輛車,應該跟此法條無關。
我的認知就是如果不能確定自己能轉彎就該在停止線等待
其實這個部分怎麼認定
就是檢察官與法官和家屬及其他涉案車輛駕駛及其委任律師的法院攻防戰了
在路上要怎麼開
就像我說的
我會受到其他用路人或是同車乘客的壓力不得不違規
我引用法條是為了讓大家更清楚所謂的對錯
了解自己的路權在哪裡
移送過失致死偵辦那也是必須流程
前面留言還有人對這樣的必要流程感到反感
很多時候會有人無視規定都只靠感覺過生活
往往問題就發生在這樣的人與這樣的思維上
我有朋友在法院工作
聊天時會講到一些案件
有時跟輿論的認知差很多
他們被罵也是很無奈
但是基本上也不會去澄清什麼
只是這樣的輿論卻還真以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在網路上拼命罵
我想大家應該趁此機會審思自己在這樣的事件中
不管是扮演哪方的角色有沒有更好的作法
而不是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是網路法官網路柯南的去判案
誰有罪、誰無罪、誰對、誰錯
甚至是誰該死
我們在這邊討論其實是不會有答案的
即使有答案也不會是法院的結果
甚至連被參考的機會都沒有
我比較好奇的是好幾個留言覺得機車活該的
都會有人躲在暗處偷加五分
是其他涉案車輛的家屬在護盤嗎?
不如直接留言說出看法
不然給的那個五分顯得很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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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所有的規定都會存在一些灰色地帶
就是所謂的彈性轉圜餘地
要把這個彈性轉圜餘地用盡
用最低限度的剛好過關
還是用較高要求的通過
那就是個人的選擇了
就像考試一樣
六十分也能過
那考八十考九十的人都不會想事情嗎
面對生與死的時候
可能這個多出來的十分二十分就是生存的關鍵
法庭上的網路上的爭論
已經改變不了這個生與死的結果了
發生在別人身上我們可以說要是怎樣就怎樣
但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這些選項根本不存在
我想要的是勸大家為自己的安全多一分的注意
這些法條不法條的
已經是後話了
在很多事物上都會有一些因應安全而出現的冗余設計
目的就是確保萬無一失
但是在問題真實發生之前
往往就會有一種何必那麼保守的想法
總之
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人生
到底有多少價值自己最清楚
自己掌握自己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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