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oxyribose wrote:樓主違規是下午三點那時有沒有開放路肩是可以查的沒有開放路肩的時段, 本地人會從路肩就開始排隊? 罰單上寫的下午三點,很明顯是樓主P圖過的檢附照片上的時間,是寫1400......這我就看不出來有沒有P過
殺破狼~丹 wrote:罰單上寫的下午三點,很明顯是樓主P圖過的檢附照片上的時間,是寫1400......這我就看不出來有沒有P過 如果是P過, 那不就更明顯了路肩根本沒有在排隊前面也說過了, 第一張照片誰有看到樓主的車被路肩哪台車卡了?一堆人在那邊吵路肩有車樓主無法排隊根本鬼打牆eeone2019 wrote:我們這邊雖然不是天龍國但也沒把三千塊放在眼裡連開VIOS的也一樣 哈哈, 不可能的天龍國開雙B的常常連停車費都不想付這表示你們那邊沒有檢舉達人駐點天龍國的交通會好, 是以前警察到處抓得嚴換來的既然你沒在天龍國生活, 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
從7F (2020-06-23 9:04 #7) 照片 很明顯發現兩大錯誤,1. 版主開版的塞車示意圖車距太短了.2. 員警多餘的解釋錯誤 "插入連貫行駛車隊之中,要到排隊尾端行駛", 因圖片中車距超過2個車身.大家應該都知道高速公路的車距怎麼計算,當時車速多少, 才是重點.有沒有打方向燈, 單張照片看不出來.這個事件有個影響安全的錯誤, 變換車道時竟然低速到讓後車逼近,所以原判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該罰.
Deoxyribose wrote:如果是P過, 那不就更明顯了路肩根本沒有在排隊前面也說過了, 第一張照片誰有看到樓主的車被路肩哪台車卡了?一堆人在那邊吵路肩有車樓主無法排隊根本鬼打牆 我也這麼覺得從圖1來看,路肩當時的確沒有排隊的跡象圖2、3、4已經是減速車道不是路肩所以我比較傾向樓主違規事項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製單警員寫: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插入連貫行駛車隊之中行駛)則爭議較大樓主應該去申訴,突顯路肩車流霸佔路權的不合理現象.....然後換一張沒有爭議的另一張罰單回來(話說回來,罰單、檢附照片以及警員的回答中,都沒提到路肩兩個字,都是樓主自己一個人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