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台與銀車一同前進的機車是有可能擋住銀車左前車窗視野的.所以銀車要再開出來一點確保視野,結果就撞上了.特斯拉超速當然是不對,但銀車在如此危險的路口佔據了大半個車道也是很有問題.如果特斯拉沒超速及變換車道閃避,或是銀車以更謹慎小心的方式通過路口.又或者機車不要跟銀車並行讓其可以確保視野的話,是否就能避免這件事故或是減輕傷亡呢?但一切都已來不及了,願死者安息.
從小我們就被教育, 禮義廉恥, 成仁取義, 推己及人....結果一個交通事故, 全部人吵成一團, 到底是超速的問題還是路權的問題?納蘭的疑問是:不管是哪一個對, 只要大家都遵循同一個準則, 這種憾事不就不會發生?問題是我們的教育不會從最簡單最容易達成的教,每天都在陳義高大上的 聖人思想,所以每次選舉都在找一個不存在的聖人,然後吵成一團。教育了千百年來出過幾個聖賢 ?結果最簡單最容易的交通規則也是誰也不服誰?統一強化教育交通規則是最簡單不過的事,大多數人也容易執行 ,可是多少人當它是回事? 從政府考照方式就可得知一二 。家庭教育呢 ? 有給下一代正確的觀念嗎?還是只要把書讀好就好?好一個只講大義不拘小節的教育環境,台灣, 真是方便!這小女孩的死, 是我們錯誤教育下的結果。這是納蘭的結論。
nowhite wrote:如果特斯拉沒超速及變換車道閃避,或是銀車以更謹慎小心的方式通過路口. 特斯拉沒超速,就什麼事都沒發生。一個鐵證擺在眼前就是行車紀錄器的畫面,沒超速的車,就是離路口還很遠。銀車也停等在那要過路口偏偏一台車要高速超車過去,再高速迫近路口玩特技閃避。很明顯,就是一台超速車,才會有現在討論銀車有沒有禮讓停等的問題。同一時間在那裡,行車紀錄器那台車,怎麼啥事都沒發生??
donhsueh322850 wrote:特斯拉是幹道,特斯拉又是被撞的, 以法規來說銀色車是主因沒錯了 銀色車是想救人他看到右側有行人通過但左側卻有黑色不明物體接近下意識反應要挺身而出捨己爲人無奈自身動力不足被電動車搶先一步相信這番說詞在法庭上一定是全身而退而且政府還給一筆錢讓他換電動車
eeone2019 wrote:銀色車是想救人他看到右側有行人通過但左側卻有黑色不明物體接近下意識反應要挺身而出捨己爲人無奈自身動力不足被電動車搶先一步相信這番說詞在法庭上一定是全身而退而且政府還給一筆錢讓他換電動車 檢察官或許會說先生,我也是有在上01的...
Ennsi wrote:開始懷疑你是不是在反(恕刪) 你要怎麼懷疑都無所謂事實如同行車紀錄器顯示。像畫面車一樣不超速,啥事都沒有也沒有銀車要不要禮讓的問題,讓所有用路人都能保有停等、觀察、反應的距離與時間。要說整個事故是特斯拉一手造成一點也不為過。不要再掰說特斯拉50 40 30 一樣都會被撞沒超速,根本還不到路口,畫面車證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