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
不只吧…超過1.0的...(恕刪)
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修法市區限速20 郊區40 國道60
所有車種從小羊到超級跑車,加裝電子限速器 極速70
超速肇事責任100%
我也覺得生命重要,少一個事故就能拯救一條性命,限速在低都是值得的
今天一條路限速60太危險,有人說30就會很安全,真的很有道理,深感贊同
尊重生命,民宅旁開超過30就是藐視生命
你永遠都不知道會不會有孩紙飛奔過來
carasha wrote:
我是覺得 , 以...(恕刪)
tradestone71 wrote:
本案中重機已經成為是...(恕刪)
oxxx wrote:
機車撞到小孩 是事實 也是意外...
對生命當然要尊重啊..尊重 跟 扭曲事實因果關係 可是兩回事啊...
機車騎進公園 去撞死 小孩 那就是謀殺 不是意外...
小孩跑進馬路..導致的意外 並不是謀殺.. 是要對騎士討伐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