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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超車的三寶為何從不檢討自己

Dickroon wrote:
超車道 不等於 超速...(恕刪)


你憑甚麼認定別人超速?
依據你那個有誤差的時速錶?
Dickroon wrote:
超車道 不等於 超速道

一堆超速的在說人家是路隊長(恕刪)


你有什麼方式來舉證對方超速?人肉測速?
在高速公路開車的人,應該會很清楚當時自己的車速狀況,有沒有違規自己最清楚,用不著別人來認定。
超速就是造成他人的危險;遵守交通規則不就是開車的基本原則 !
128_256_512 wrote:
在高速公路開車的人,...(恕刪)


就沒超速阿
沒超速卻遇到龜車占用超車道

而且龜車使超車道無法正常使用
研究數據證實
超車道只作為超車使用降低超車事故

等於占用超車道者間接影響提高超車事故
128_256_512 wrote:
在高速公路開車的人,應該會很清楚當時自己的車速狀況,有沒有違規自己最清楚,用不著別人來認定。


無法用科學根據來說服人 就用玄學來開脫啦?你的情緒性邏輯完全無法站得住腳

你知道警方開超速或龜速罰單也需要有科學儀器來證明的嗎?

違規者可以跟警察說『有沒有違規自己最清楚,用不著別人來認定』是嗎?
可笑
佔據內車道又嘴自己車速在最高速限
自己的車速也沒經認證
後面有車持續接近
就只會講是後車車速問題
就不會認為自己車速有問題
反正就是不想讓~~
樓主知不知道,新胎跟舊胎,兩者直徑會相差將近16mm

在時速110時, 兩者誤差會將近3~5km/h

同一台車同一輪胎,就可能產生3~5km/h的速度差

如何能確保 是保持最高車速 110?

109.8? 109.7? 未保持最高車速

110.1?,110.2? 超速

我只能說樓主要嘛 "未保持最高車速",要嘛"超速"

保持最高車速? 屁啦!!
yjub1221 wrote:
但是都開外側會引發另一個問題...
台灣的交流道都太近而且平面道路的舒緩功能也不全,
非常容易造成交流道堵塞延綿至外線車道...

你可能有點誤會我的意思了,我並不是說「即便遇到塞車也還是要走外線」
其實當遇到你提到的「車流由匝道回堵至主車道」這種狀況時,理所當然是切換至中線,快速超越車陣。
這跟「利用中線超外線的車輛」其實是一樣的道理。

yjub1221 wrote:
不管開哪線道,最好都要想辦法脫離車陣才能趨吉避凶...
畢竟當緊急狀況發生時違不違規都不是主要的問題...
在遇到需要違規時才能保證安全時,還是要違規的...


其實提倡車速分流,目的也是因為要盡快脫離你所提的車陣
如果大家開在國道,都挑自己喜歡的車道走,沒有落實車速分流,造成各線的車速不一時,
反而會造成更大的危險。
weaber wrote:
去選立委修法啊...(恕刪)


現行的法規「不堵塞行車」以及「最高速限」這兩點,連高公局都講不清楚,更何況是立委諸公。
為什麼要分享這些觀念?目的就是要讓更多人知道交通先進國家是如何運作的。
越多人凝聚相同共識,才有可能促成法規往正常的方向去修改。
否則一直關在自己島內,覺得全世界都這樣運作的,當然會有想法要改變的人就少了。
Dwing wrote:
樓主知不知道,新胎跟...(恕刪)

什麼時代了
還在討論時速表
你愛開多快就可以開多快
你自認是最高速限就是最高速限
只要罰單來了
有能力去繳就好了
歡喜作 甘願受
給大家參考一下
每年有拾數萬張超速罰單
再開快點 國庫還缺很大
我們敬重所有出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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