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多危險有多危險、車子開多快有多快
但卻希望政府,或他人來約束這些外在因素,提升駕駛素質
卻不願意帶眼睛跟腦袋上路
你們說一個先進民主的社會應該是百姓安居樂業,孩童耆老能安心生活的大同世界
那請問這個世界到來了嗎?
法律定了酒駕要受罰就沒有酒駕了嗎?
你們自己反覆說車子要開多快,過彎、過路口要不要減速那是行人無法控制的
那為何在路上走就不肯多用心保護自己一點呢?
你們說的國外多先進有多先進,都和台灣的現狀不符不是嗎?
幾個網友回覆我車子要撞過來你無法控制,那你還置自己於危險中豈不是更加矛盾?
你要一直去送死直到駕駛道德追上那天為止?
法律定了就不會有人危險駕駛撞到你?
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要求駕駛道德水準提升和行人過馬路兩件事並不是相衝突的零和遊戲好嗎?
在你要求政府有所作為,提高駕照取得難度的同時,也可以同時在過馬路時小心一點不是嗎?
我還是抱持同樣的看法,自己過馬路不注意安全麻煩請用命來換
hadesczw wrote:所以要怎麼避免大卡...(恕刪)
我們沒辦法阻止大卡車要不要來撞我們,就跟我們無法阻止地震發生一樣
但是與天災不同的是
交通違規可以透過執法、罰款、宣導等等手段來提高駕駛素質和降低這類事件發生的機率。
不讓自己身於危險之中,和降低駕駛違規率 是可以並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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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要一直吵說汽車應禮讓行人?
明明也有很多行人自己愛違規、走在路上都不長眼,慢慢走、滑手機,也不懂的保護自己。
為什麼我們還要幫他們說話?
因為在最近的新聞中,這些被撞死的行人根本就沒有錯也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他們好好的走在斑馬線上卻被違規的汽車撞死。
在行人根本沒有錯的事件裡,某些人卻一直怪行人為什麼不注意一點、落井下石,這無非是把不守規矩的行人和無辜的行人混為一談、檢討受害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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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強調汽車應禮讓的責任,是因為現今台灣素質低的駕駛太多,但我們可從來沒說行人就不用注意
而是在一些案件中,行人就算注意到了也無法抵抗,或是根本沒有抵抗能力,而這正是該譴責台灣車不讓人的現象的時候。
要求每個人自保,看到車子高速轉彎過來就讓他先過 (聽起來就夠荒謬了,這不是成熟社會應該發生的事)(走到一半突然有車高速過來反應不及,怎麼讓自己免於危險?永遠不過馬路?)的確是讓自己脫離危險最有效的辦法,對我們這些年輕人而言也不是太難,
但道路是公共財,不是只屬於反應快的人的獨佔資源
如果今天是小孩(這次的事件)和老人,你寄望他們有什麼保護自己的能力?和如果你老了之後、拿著拐杖走在斑馬線上,卻因為反應不及被車撞了。此時大家和你說誰叫你不自己小心、不跑開、是你活該,讓自己身於危險之中 你覺得如何呢?
在法律判決量刑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受害者的反抗能力
一個人去強姦毫無反抗能力的小女孩,你如果都會生氣了
今天汽車蓄意(不在轉彎時減速注意有無行人,就是蓄意)撞死無反抗能力的小女孩,你為什麼不生氣呢?
在糟糕的環境裡,行人自己罩子放亮點是保護生命的唯一之道,因為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
但是我們氣的是讓環境變得更安全,並不是像阻止地震發生一樣,是無法控制的事,
明明汽車是力量較大的一方、轉彎時是可以更小心控制的、卻有人在檢討行人
氣就氣在,這明明是大家花點小心思就可以避免的人禍。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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