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2520 wrote:
車輛數從89年1700...
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闖紅燈,未停車再開,支道未讓幹道,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等等(恕刪)
你說的這些就是造成交通安全秩序有問題的主因 不是微罪
這樓是說 微罪將免罰
所謂微罪就是 未破壞交通安全秩序
其實一般來講 警察在看到 微罪 會行使口頭勸導
但經民眾檢舉 事故現場已遭破壞 故警察無法行使口頭勸導
寄勸導單會增加金錢支出 故只能開單
以上都是有警察出來說明的 有新聞的
這就是 浮濫檢舉
所以如果是你說的那些違規
警察依然會開單
民眾檢舉依然會開單
只是此項政策是抑制浮濫檢舉
那些沒必要檢舉的將不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