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還有要見親人最後一面的人。
不過我自己補充一下,
沒事還是儘量靠外側好,
車子拋錨爆胎,對向車失控衝過來,神經病認為你擋了路逼車亮噴子....
小乖乖肥腸 wrote:
在01這裡,就算整條高速公路都沒車,內車道你也不能開,那是要給肚子痛的人開的…
chienchenghung wrote:
其實樓主是正確合法.
若有堵塞到後方行車的狀態.
記得要回中線道(讓道) !!
就不會有 "佔用/龜車" 的疑慮 !!
.(恕刪)

herblee wrote:
路權來自於法規, ...(恕刪)
herblee wrote:
路權來自於法規, ...(恕刪)
herblee wrote:
是的,您說的沒錯,...(恕刪)
chienchenghung wrote:
個人概略了解你要表...(恕刪)
chienchenghung wrote:
台灣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用路人.
可能會不甩你這一套.
有心人士也會用 "最高速限" 跟 "超車行為" 來反駁你 !!...(恕刪)
TVS wrote:
長知識了....
原來違規可以是有路權了.....
...(恕刪)


TVS wrote:
大家用力違規.....紅綠燈不用看了.....因為你有路權
超速也不用管了....因為你還是有路權
有沒有駕照也沒關係...因為你還是有路權...
只是違規而已
只要你車子在路上就是有路權??
TVS wrote:
明明內線車道在不堵塞狀況下可以依最高速限行駛,您說沒有路權可以進入??
TVS wrote:
用一個電腦程式的原理來跟您說吧
if(不違規)
車輛可以依最高限速行駛內車道
eles
已違規,前方車輛不需讓道
上面這一段是依照高公局回覆所得來的結論打出來的
TVS wrote:
已然超速...就是已經違規....合法使用車輛不需讓道
不要再強辯了
...(恕刪)
TVS wrote:
自己有沒有超速自己最知道
不要再說別人的表速不準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