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_depp wrote:
上帝認定沒有違規事...(恕刪)
上帝是誰?您要不要再去把法規查清楚呢?
現在是不論是員警還是一般民眾,只要主觀認定你聲音過大,
不論是否改裝,你就得去驗車了
就算檢驗合格不予開罰,三個月後,又有人檢舉你,你還是得去驗車
請問驗車人的時間到底誰要賠償!
這是在開玩笑嗎?
像日本那樣訂立完整可依循的規範才是正道吧!
不可否認從源頭訂立規範很困難,
要花時間立法、花時間溝通、還要廠商願意配合,
結果這個政府能夠對症下藥的困難事不想做,
只求短期立竿見影的效果,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開罰測風向,
讓執法員警和檢舉人去代替政府吸收仇恨值,
一切跟政府無關,說到花時間研究立法?
抱歉,再研議、再研議!
先聲明,本人沒車,出門都是大眾運輸工具,
而我也沒興趣改車,純粹就是認為這種制度既苟且又敷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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