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lin66 wrote:
以這起交通事故為例...(恕刪)
100% 自行車的問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2條 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處慢車所有人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罰鍰,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我看過在下雨天的晚上摩托車騎士戴著西瓜皮且沒有擋風鏡, 直接撞上沒有裝燈的資源回收推車, 那麼騎士的眼睛是否要去動手術?

doremicheng wrote:
100% 自行車的...(恕刪)
doremicheng wrote:
下次我穿城市迷彩服...(恕刪)
jipon wrote:
我非常讚同您想要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