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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高速公路內線車道使用有何見解????

Hamata wrote:
以前剛去美國加州出差...(恕刪)


Car Pool 是給兩人(含) 以上的走的, 或是Hybrid 的車輛, 或是重機, 不一定要滿載
Hi .... Nice to meet you
大家吵來吵去也不會有結論, 乾脆集合起來去告政府好了, 法規不良!

之前在美國高速公路上, 65mile 速限, 我在內線已經開到80mile 了, 還是要乖乖讓後面的通過

為什麼? 因為警察會抓的是

1. 蛇行
2. 阻擾交通順暢

這些人, 而不是一昧的盯著速限 65mile 來執法, 車多的時候大家稍微提高速限趕緊消化掉車流量, 對整個社會成本看來只有下降而已.
Hi .... Nice to meet you
spitire wrote:
大家吵來吵去也不會有...(恕刪)


完完全全的認同
我覺得這個題目,車速不應該被拉進來討論,這樣會模糊焦點,交通規則說1.內線車道為超車道 or 2.小型車可依最高限速行駛,所以就實務經驗上,我的觀念第一優先是內線為超車道,若交通狀況讓超車道無法成立時,那我會遵守內線應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規定。

我的意思是,不管時速多少,超完車後都應該離開內車道,如果有人說他習慣以時速200km巡航,因為別車都比他慢,所以他就可以一直待在內車道,因為他一直在超車?這種違規的事就不需要拿進來討論而且也違反第一條,所以當交通狀況順暢時,內線就是超車道,不論時速多少,超完車就應該離開內線。

再來就是交通比較繁忙的時候,中外側車道車子比較多,通常速度也都比最高速限慢一點,那我超完車後想回到中線,卻發現車距都很近,而且這時如果要遵守內線是超車道的規定,我勢必得在中內線道切來切去,這樣反而危險,於是我會開在內線,但是會以最高速限前進,等到中線車距出來了,我就會離開內線,這時如果有比我快的車在後面,那就很抱歉了,因為不是不讓,是當時的交通狀況讓我無法立刻讓出車道,相信大家都有遇到這情況過,不是故意要"龜"在內線的。

最後一個狀況是,交通尖鋒時刻,那就大家一起塞吧! 什麼也不用講了.. ^__^

最應該譴責的就是,當交通很順暢的時候,那些一直開在內車道的駕駛人!


呼...好辛苦才爬到31頁來...怎麼有辦法在2天內建到31頁呀...

首先小弟開車有一半的時數是在高速公路上,不過有時候也許會被抱怨...
這些前提先不管。

在此想請問,什麼樣的路段,內線車道算是超車道? いつまでも?(anywhere)
什麼情形下算是占用內車道?(有縫可以切入中線還不切進去的?)
不是說要減碳?那切入比我目前車速慢的中線踩煞車似乎不合道理?

我認為開快的人,對於前車的禮讓也很重要。
一堆自認為心臟好的人,開個150從後面過來,中線開了110,我們不敢違規的人只能開個115
超車時間必定是要的,試問你們會怎麼做?
我曾遇過要連入中線卻找不到適當位置,結果沒多久後面來了一台車,二話不說一直閃燈。
這種人,我可以讓他過沒問題,但是請問~你們有尊重過我們嗎?

有人說我們常常提超速問題,更提車子的錶不準。
那請各位大大去提告各車廠給了一個不合法的錶吧!
誰叫台灣的道路只規定我們不能超速,沒告訴我們車子的錶不準這項事實?

小弟家的車算高階,還有電腦判定速度系統,基本上就算不準也很接近,
而沒必要(比如說中線車多,可能先多超幾台再切入比較好的情形)我也不太想踩煞車切入,
除非後面真的有趕火車的且中線剛好有空間讓我切。

你們會在後面趕人,我們可以加速並切入中線 ; 但我們被拍了愛車照的時候你們願意幫我們付費嗎?
有些大大說願意等我們進行超車後再說,但實際上二話不說往中線硬擠亂鑽。
有些大大說只要超過我們時速1km/h就能超過我們,1km/h約是0.3m/s
一台車讓你算5公尺好了,為了超過那台車 + 空出你的車的空間 + 安全距離 = 15公尺(保守估計)
你一共要花50秒的時間完成這個超車,請問當某台車擋在大大們的前面長達50秒時是不是被視為烏龜?

我就曾遇過,看到後面一台極速的車過來,正想切方向燈入中線禮讓時,他就已經跑到中線右線超我車了。
請問,這樣子我還有禮讓的必要嗎?(P.S.切得很緊迫,還好有意要讓他,所以稍稍的減速了一下)

當然,很多車的確是占用在內車道沒錯,但無奈這很難抓~因為車流量大的時候,
沒有「適當」的空間提供超車,就算內線車比中線慢,他們也大可說「我找不到車縫切入」
換一個觀點,一台車明明就比中線快很多,他想超前方10公尺的車,難道也要先切入中線,
等距離拉近到5公尺時才可以再進內線超車?
要明定占用內車道的方法太難侷限了。
當然,我時常都是開在自己覺得可能的最高限速,當然我沒辦法告訴大家我一定是在法定值的上限,
可是~我能確定的是我足以巴過80%在國道上的用路人。

大家都說交給警察判斷,那請各位大大哪天看到警車的時候,
千萬別給我在內線踩煞車,不然我會開始拿出草人詛咒你們!!

有些人自以為是的開著非法定速度超車入內線,一看到警車又龜到110,
這樣子的人才沒有占用內線,這才是正確的用路方法?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小弟我受教了!

其實,設定超車道是個錯誤。
直接明訂每個車道的速度限值才是正確的。
比如說3線道上,外線是供大貨車及90km/h以下小客車通行
第2線供大貨車超車(法定90km/h)及時速90~法訂限速值km/h小客車通行
第1線供時速在法訂限速值附近的小客車通行
這樣子明訂的話,相信也沒什麼所謂的右線超車存在。
更沒有什麼誰占用哪個線道~不是嗎?
實在是無法理解,「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句話的重點明明是「空間」而非「速度」,為什麼老是有人要把兩者混為一談?

更鮮的是,還有人以為「車速已達法定最高速限」就取得「佔用內側車道」的正當性基礎,好像自己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特命欽差大路標」,超過我?大有為政府致贈的紅色炸彈轟得你七葷八素。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得以最高限速行駛」這話的意思是「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超車』」,不是「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持續佔用車道』」。關鍵字是車道,不是車速。在其他車道,你可以不讓,但在內側,就算別人是趕著去投胎,也拜託你閃開,成全人家一下。

昨天晚上就遇到,南二高北上路段。台南附近,三個車道,車子不多,中間車道某車車速 100 km/h 多一點,內側車道另一部車與中間車道車輛並排行駛,就這樣一直保持「比肩齊步」。我在中間車道,看了當然很沒力,但是我沒有超車,只保持安全車距。我後頭的駕駛們就受不了了,一輛一輛陸續超車,從最外側車道。

依照某些人的邏輯,內側、中間兩車道車子都逼近最高速限了哩,都沒錯啊。那要不要乾脆最外側車道也加入,三車並排,車速統一都是一百一,來個地面分列式?

跟了好一陣子也嘆氣了好一陣子,謝天謝地,內側車開始微微加速,真的是微微喔,於是我耐心等待,趁著內側車極緩慢加速、跟中間車極緩慢地拉開足夠的安全距離之後,我切入內側先超過中間車,再回到中間車道超過內側車,總算擺脫了這對活寶。

大約十分鐘之後,又遇到一輛佔用內側車道的烏龜,白色的 Yaris。我在中間車道表速大約一百一,Yaris 大概一百,也是一樣,前後空蕩蕩,但內側龜車就是堅持不走「中間路線」。

千萬不要告訴我,反正沒車嘛,天寬地闊,大爺老娘我愛怎麼走就怎麼走。同學們,所謂紀律、道德也者,就是即使沒有其他人看到,天知地知我知他人不知,還是要乖乖照規矩生活。
shiorizero wrote:
小弟家的車算高階,還有電腦判定速度系統,基本上就算不準也很接近...(恕刪)

????????
很多車都是靠行車電腦運算提供車速資訊,但是數據是從哪裡來?輪胎轉動??GPS???還是???
ketzer wrote:
實在是無法理解,「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句話的重點明明是「空間」而非「速度」,為什麼老是有人要把兩者混為一談?...(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得以最高限速行駛」這話的意思是「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超車』」,不是「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持續佔用車道』」。關鍵字是車道,不是車速。...(恕刪)


是不該混為一談,因為交通規則裡最基本的速限根本無需再討論.

問題只在於明明已經達到法定最高速限了,為什麼不能持續行走同一車道?非得要分心查看後面有無飆車族逼近,要趕緊讓開好讓牠們不用分心看後照鏡,不用打方向燈,安安心心一路暢快?
既然已經不怕吃紅單要一路超速趕著去投胎,那何不乾脆出去走路肩超車?反正紅單沒在怕,走路肩一定沒有人敢擋..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得以最高限速行駛」這話的意思是,小型車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剩下要趕著投胎的請自己找縫鑽,有道德一點的就請千萬別拖合法用路人下水...如果"小型車得以最高限速行駛"意思是"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超車』"那何不一開始就寫"「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只得以無限速超車專用」"?公務人員真的有那麼腦殘嗎?

同樣一句話,能搞到一台一中,各自表述......是因為大家都只想聽自己想聽的嗎?
還是我的國文"造紙"真的差到一個不行?

三道車速都110,地面並列式能怪哪一道?頂多罵罵內車道不肯多加點油微微超速讓大家好過而已,需要到咬牙切齒嗎?
內車道肯超點速讓大家好過,那也要感謝天地了...沒有不對吧.
至於那隻白色100的慢龜....我也想閃他~

只是,大家不就是少了那麼一點耐心?

gogohell2003 wrote:
問題只在於明明已經達到法定最高速限了,為什麼不能持續行走同一車道?非得要分心查看後面有無飆車族逼近,要趕緊讓開好讓牠們不用分心看後照鏡,不用打方向燈,安安心心一路暢快?
既然已經不怕吃紅單要一路超速趕著去投胎,那何不乾脆出去走路肩超車?反正紅單沒在怕,走路肩一定沒有人敢擋..

我推這段
明明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
為什麼還要讓道給那些愛飆車的人。


尤其看到這段更讓人不悅
lalaspanda wrote:
又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駕駛人... 憑自己被別的國產車以180km超車的恐懼感而不肯讓出內側車道的駕駛
你這麼怕別人開180km超你車 那你更應該開在外線道阿 離遠一點 這樣就不可怕囉...


那麼厲害就去開路肩吧!

內側車道不該持續佔用行使, 除了法律外還有道德問題. 在美國當緊急救難車如, 救護車, 消防車... 響聲時所有的車輛二話不說就往外側靠, 急救難車就從內側過去. 再回顧我們呆丸郎, 高速公路內側擠滿車, 緊急救難車左閃右閃不知哪裡是他的道路. 有時不知不覺中自己就變成劊子手. 您還能理直氣壯說因為後車超速違規, 所以無須讓嗎?

另外車錶也是一大問題, GPS準不準我不知到, 我用三台GPS測我家兩部車, 一部Quest, 一部Sentra180, 三部測出結都一樣, Quest碼表與GPS顯示沒差多少數, Sentra 180差7KM/h, 我看過最離譜的是桃園機場一部計程車碼表與GPS可差近11KM/h. 所以當您的愛車是110km/h並不代表別人車上會有相同數字. 又何必理忙情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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