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yearhuang wrote:
那是怎樣?沒引文,沒真相,不處理!
就是認得很隨便,#221開始,我懶得拍照囉,
前面就有幫拍的你不實指控,然後你認得非常隨便。
sunyearhuang wrote:
沒引文就不算是事實。我說了,只有再在你口氣不好時,我會以相似的句子回敬。
你可以開始找,不是這種情形的,找到一個我道歉一個。
找不到就不要跟人家談什麼事不事實了。損人的話可以吞回去了。
"胡說八道一堆","你態度高傲","你那大放厥詞 + 亂火套立場給人的態度"都不是事論事該出現的字。
大部份的網友也不會認同這種人身攻擊的言語的。少用吧,不,說錯了...是不要用。
都不是論事該出現的字眼?
那是你說的,不是什麼機關國家認證,
且那些形容詞是事實(是事實所以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
#221開始,你從那開始,就一直都不在溝通上
(說實在的連前面也不在,但態度沒那麼差),
你一直在說別人的合理懷疑,不能當作證據,
根本沒人說那是證據,而是可能性,(這段我前面回過你喔)
甚至說了你要說後方搞不好沒駕照什麼的,
(順便教教你,沒駕照與肇事責任,是分開的)
你說那是你的合理懷疑,我也不會說什麼,
你說不是證據 與 你的合理懷疑,
並沒有抵消別人的合理懷疑,
但你一直在用不是證據數落別人。
對掉落安全帽會不會阻礙交通,
又一直回答,你不管阻礙交通的問題,
你覺得這樣我該怎麼和你溝通?
當然是攻擊到你醒為止(你先態度不佳的喔),否則你永遠都不在溝通上。
怎麼會沒引言呢?當然有,
我回的都是,因應你回的言論而生的東西,
且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