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z1987826 wrote:也剝奪了其他用路人正當超車的權利 用路人正當超車... 影片中這樣超車也算正當?龜車雖龜, 但我還無法說他違法, 但白休旅這樣超車肯定違最多能說他吃稍慢, 但沒佔用4個位子.rfexpro wrote:你舉的例子才不正確是特例 我改的角色與行為更符合影片內容.這個事件本身就是個特例, 我是不經常看到這樣超車, 也不常看到奧客被打(息事寧人的多).莫非您身處不同時空?看到奧客您可以報警處理, 不需要拿刀相殘(況且其實是拿著刀刃).這樣超最危險的其實是自己.龜車雖龜, 台灣仍是有法治的國家, 雖然恐龍也不少.
法律是道德與秩序的最低底線,如果觀念不改,只追求符合底線,那台灣社會就無法保持高水準秩序運轉。白色休旅車有無法保持安全距離超車,法治可調查他;但龜內線觀念不改,台灣高速公路就永遠存在右側超車的風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