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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試乘車撞豐田1死5傷

去日本開看看就知道其實沒這麼複雜!
只要有把握轉彎不會妨礙直行車通行就轉!沒把握就不要轉等到沒車再轉!
不要像多數台灣駕駛搶快轉彎起步快,但之後就慢慢開很危險!
感覺好像只要轉了,大家都要讓它!如果被撞都是別人的問題!

所以要轉應該從頭到尾都要快,把危險時間降到最短才是正確的開法!
所謂 "直行車輛之通行權優於轉彎車輛",它的條件不就是法條一開始提到的 "在十字路口或叉路口之情況"。那台 BMW 距離該路口都不知道還有多遠,要怎麼討論它在該路口的路權 ?
趁這機會呼籲大家一下
任何要左轉的車輛

【還沒看到對向來車,不要一左轉就將車頭壓到別人的車道上】

一堆人要左轉,還沒看清楚對向來車,車頭都已經頂到別人的車道
要不然就是跨雙白線要給他切西瓜左轉
危險往往就在這時候發生了,別在事情發生後才在那邊講哪邊有路權...

但影片中的BMW過路口看似沒減速,也是一大問題

如果撞到VOLVO 副駕駛座的可能今天就不會走了...
badday wrote:
50公尺以上才轉?

以影片中那台 BMW的速度,他就算在 100公尺外,你轉了應該也會被撞上吧

一般來說轉彎車要讓直行是一定的,但如果直行車都像那台 BMW一樣

那在沒有左轉燈的路口我看左轉車都不用轉了,下車用扛得走斑馬線好了



轉不過 可以跟機車一樣去待轉(撞)區2段式左轉阿

反正我不趕時間...總會有可以轉的時刻

還有就是那台豐田習慣太差

要轉彎本來就要先停下來看一下周圍狀況

他沒有停一直滑到別人的車道






okamoto2008 wrote:
因為朋友案例才知道並非直行車路權最大,不知現時法條已改?


沒有改

確實是"並非直行車路權最大",不然就不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了

不過一堆人將直行路權無限上綱!!!
artist1128 wrote:
錯就錯在神A未看清楚路況,就龜速占用了對方的快車道,還沒有立即加速離去,原地裝死才會被側撞...

左轉就是要嘛別凸出去停下來先看清楚,要嘛最快速度離開這危險區域,停在別人快車道上裝死絕對沒有比較安全。

行李箱蓋只是凸顯了駕駛鬆散的開車觀念罷了... 可以想見....


100%同意,這就是我的看法。有人說轉彎車在路口看到對方車還很遠,沒想到對方超速一下子就過來,我要說:才怪!根本是習慣性的到路口先頭伸出來剪路,再看有沒有車,非常差的駕駛習慣。我在左轉的時候一定是盡量平行貼近中線不超過,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看清對向車況。如果有遮擋看不清對向車的話,或許會稍微出去一點,但絕不會出頭到對向車會碰到我的程度。然後在確定我完成轉彎的整個過程,都不可能有對向車(不論機車或汽車)撞到我的情況下,才會盡快開始並完成轉彎。

BMW路口未減速.
眼睛沒瞎的.都看得出超速
更何況是豐田先到路口
一直喊路權的.要不要實際去那個路口看一下
有左轉燈號嗎?

既然沒有.那為何還要等
當時離路口非常遙遠的BMW?

如果BMW沒嚴重超速.會撞上?

一堆人以為道路速限是畫好玩的?
在mobile01只要開Toyota 就是原罪,撞死人和被撞死都被罵!

sbook1231 wrote:
嘴砲你最會法條是死...(恕刪)


超速情況下,超速的直行車似乎應該要負最大責任,如果在道路速限內應該有足夠時間應變
我只看到車速很快,明明BMW就是在市區飆車,
巳經造成公共危險罪,而且還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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