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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金公路嚴重車禍 -- 機車與貨車相撞倒地吐血 R.I.P


deapblue wrote:
所以我並沒有說防禦駕...(恕刪)


那請問你抓了幾個偷兒?你檢舉了幾個偷兒?

聽了就是很高調的話,我也會啊~~

實務呢?

你看得出來誰是偷兒嗎?

你住在傳聞治安不好的地方,你不會加強警覺嗎?你會把別人好意的提醒當詛咒嗎?

真是好笑的論點

請問你看到路口停準備待轉的車你怎麼判斷他會不會違規左轉?



你要等快撞上去再來判斷嗎?再來剎車嗎,說坦白就算有一百條命都不夠你死,

好好想一想吧,就算全民受過高等教育還是會有犯罪,這不是消極,

是務實的想法,多做點防範,以免後悔莫及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因為我們沒辦法期望路...(恕刪)

說再多再淺顯易懂也沒用的,一個著重實際的自主性預防性措施和著重於理想的大家都能守規矩兩個不同的觀點根本不可能會有所交流,再怎麼說明也只是對牛彈琴而已。
到底是別人就事論事批判到紅牌的違規就是看見紅牌就眼紅? 還是有些人看見紅牌違規入鏡就開始睜眼說瞎話紅牌的一切都是對的?

Ren1980 wrote:
一碼規一碼的事

無限上綱的東拉西扯無義於討論

此事騎士明顯在路口前時速還很快,也導致反應時間太短

無法及時閃避...

如果車速慢個十來公里,也許還有機會...或許...


您終於發了個有內容的文,恭喜。

syshiu wrote:
還是只譴責左轉車駕駛就好了~ 其他少說~

這棟樓詭異~
少部分只要聽到「防衛駕駛觀念可有效降低機車騎士傷害」就等同「譴責機車駕駛速度過快」、「放縱左轉車駕駛主要肇事責任」或「支持大車欺負小車」這類邏輯,啊....不就很有才~

不勝唏噓~


個人並不反對防禦駕駛。

但在這個個案中,比起譴責貨車/機車雙方之過失,
還是有人覺得在這個情況下要求機車防禦駕駛有其意義!?

提出「防衛駕駛觀念可有效降低機車騎士傷害」,
來表示其目的是要降低機車騎士傷害。
然後呢?問題有解決嗎?有意義嗎?

若是提出「防衛駕駛觀念可有效降低貨車發生事故機率」,
問題不就解決了嗎?不是比較有意義嗎?

個人認為:
當駕駛人之車速已超過速限時,防禦駕駛只是個口號。
因此在這個個案中要求機車防禦駕駛無太大意義。
WINGWARCOM wrote:
您終於發了個有內容的...(恕刪)




提出「防衛駕駛觀念可有效降低機車騎士傷害」,
來表示其目的是要降低機車騎士傷害。
然後呢?問題有解決嗎?有意義嗎?


滑天下之大稽

事情發生了當然沒辦法做任何事

但藉由這件事得到教訓,沒意義?

那請問一昧的譙100%責任的貨車司機,就可以降低違規機率?



一個生命或許可以留下來

跟一個直接喪失生命

沒意義?~~別鬧了~~

原來一昧的堅持路權的人如此看待自己的生命....

還有別私訊給我...跟你不熟~~

防衛駕駛觀念可有效降低貨車發生事故機率

什麼跟什麼啊~~主客體不分

別再講笑話了~~


Ren1980 wrote:
那請問你抓了幾個偷兒...(恕刪)


託您的福,我住家附近治安還不錯,目前為止還沒打電話報警過

但交通違規、違停,我慢慢的會開始檢舉了

至少我從自身開始做起,你說我打高空也好

反正能影響幾個人是幾個人

閣下覺得只要自己防禦駕駛做的好就好,我也沒意見,至少表示您應該不會出來害人

我常也跟我身邊的人講,永遠都要假設死角有車要衝出來

但這只是一個保護自己安全的方法,一個人能做的事情可以更多

在治安不好的地方,我不會覺得別人的善意提醒是詛咒,但我會請他一起守望相助

大家一起提高警覺,比一個人力量大多了

你會覺得如果我請你一起守望相助,你會回說自己門戶多鎖兩層比較實在嗎?

如果是,那我想下面不用再看了



我有一次在永和中正路騎機車,雙向單線正在小塞車

我時速不快騎在外側,左邊是一排汽車在慢慢前進

這時我的左邊有汽車擋住我視線看不到對向,汽車車陣正起步,

所以我左邊那台車等他跟前車拉出一點車距以後,正在慢慢的起走

突然一台車從對向左轉切過來要迴轉,直接切過我左邊那台車,出現在我正前方

我左邊的那台因為正在慢速起走,所以馬上煞住

我這台外側的機車再怎麼厲害也無法瞬間止身吧

只能說我車速不快,撞得不嚴重,車子受點小傷而已,人完全沒事

這種衰事可不是自己防禦駕駛做得好就有辦法避免

總不可能在車陣起走的時候,只要你有經過車與車中間慢慢拉開空隙的時候,都減速到幾乎停下吧?

你怎麼知道他是拉出安全距離還是對向有車要切?


還有一次在仁愛路金山南路口,在待轉格裡等待轉,綠燈後正要起步(還等了一下左右看一下)

突然一台不知道哪裡機車從左邊衝過來,就在我面前撞了我右前方那台機車

不誇張,我機車再前進個半個輪胎,被撞的就是我了

綠燈了要過多久,看多久通過才安全?

通過路口減速慢行,多半是安全的

但如果遇到葉大少那部C63,它可以在你確認完準備通過時,再衝過來撞到你

你說開車、騎車在路上是不是很靠運氣?


太多case可以講了,但99%我都沒出事,只是覺得很驚險,我防的好嗎?我只能說我運氣還不錯

明哲保身,自求多福,行有餘力,一起來改變這個交通環境,言盡於此

Ren1980 wrote:
提出「防衛駕駛觀念可...(恕刪)


照你的說法 只要我車大 耐撞 就可以無對向車輛路權 想左轉就左轉?

大車主義在你臉上表現無遺

防禦性駕駛 重點在於減少 同向車道的事故發生因子

對向車道 請問你教我怎樣防禦

實在不想再多說,很怕又因為某些人的言詞讓我再被浸豬籠~~

WINGWARCOM wrote:
個人並不反對防禦駕駛。

但在這個個案中,比起譴責貨車/機車雙方之過失,
還是有人覺得在這個情況下要求機車防禦駕駛有其意義!?
...(恕刪)

面對風險基本上有四種策略可運用,移轉、規避、降低及接受,移轉無法在此例中體現不多說明~

規避者上乘之道也,也就是希望能預先知曉風險之所在採取必要性措施規避之;但當風險無法有效規避之,中乘者設法將風險所造成之傷害降低;當所有手段皆失效,只剩接受....而這也是下下之策~

但是接受是要這風險所帶來的傷害是可承受性或採取其他風險手段所帶來的成本遠高於其所造成傷害的時候才被迫採取的最終不得已手段,此例中機車駕駛在相關客觀條件下....不得以被迫接受所無法承擔之風險傷害,當然,結果就是最差的狀況~

以上那幾段廢話中,有個先決條件,也是所有論述的基礎,那風險所言者,就是指小貨車違規左轉~ 他是個已經預先成立的條件,也是個無法更改的環境因素,如果不接受這先決條件假設~ 那....就當大家閒嗑牙唄~

譴責機車駕駛這件事更是離奇,老實說,我還真不知道是哪位在哪一段、哪句話中有這種如此離譜的論調,這也是我一直認為這跳針事件真正最主要的原因所在....他到底在哪~~??

WINGWARCOM wrote:
提出「防衛駕駛觀念可有效降低機車騎士傷害」,
來表示其目的是要降低機車騎士傷害。
然後呢?問題有解決嗎?有意義嗎?
...(恕刪)

如果問題是否解決指的是降低傷害甚至規避風險,大有可能解決~
其意義就在於很可能保全機車駕駛的一條命~
速度越慢,他成功的機率越是增加~

當然,這完全取決於機車駕駛的臨場經驗與反應,並不是我們一妹認為他理當如此~

WINGWARCOM wrote:
若是提出「防衛駕駛觀念可有效降低貨車發生事故機率」,
問題不就解決了嗎?不是比較有意義嗎?
...(恕刪)

一個既定發生的風險事件,他不會因為你採取任何手段而消失不見,這是先決條件~
而一再強調一個既定發生事實不存在,這一切....也沒什麼好爭的~

如果風險已經可以不存在,何來手段採取之必要性~? 這篇樓也甭蓋了~

WINGWARCOM wrote:
...(恕刪)
個人認為:
當駕駛人之車速已超過速限時,防禦駕駛只是個口號。
因此在這個個案中要求機車防禦駕駛無太大意義。

所以如果風險不存在(小貨車駕駛無違規任意左轉)、客觀條件允許(機車騎士速度如果可以慢一些)的狀況之下,這件意外當然就沒搞頭~

但是....你永遠無法要求別人依規行事,所以只能提醒自己做必要性的處理與對應~
這是現實客觀條件下的妥協,前面幾位大意凜然的論調,我只能說,活著比較重要~!
推防禦駕駛沒錯
但另一方更應該嚴懲
否則只是藉防禦駕駛之名
行大車主義之實

WINGWARCOM wrote:
提出「防衛駕駛觀念可有效降低機車騎士傷害」,
來表示其目的是要降低機車騎士傷害。
然後呢?問題有解決嗎?有意義嗎?

若是提出「防衛駕駛觀念可有效降低貨車發生事故機率」,
問題不就解決了嗎?不是比較有意義嗎?

個人認為:
當駕駛人之車速已超過速限時,防禦駕駛只是個口號。
因此在這個個案中要求機車防禦駕駛無太大意義。


第一段開大絕很幼稚,因為你只知道他撞上去了,
然後結果論說廢話,沒看到大家提的防禦駕駛嗎?
目地就是在降低事故機率,預防事故發生,
還是你的世界只有0和100%?反正都撞上去了就是100%?

還有你思考滿短的,限速只是一個帳面數字,
和事故根本沒有何關係,你這只是馬後炮而已,

是否在限速內跟事故才是"最沒關係"的一個因素,
那種太誇張破百的不在討論範圍內,請別和我討論極端謝謝.
因為我也可以舉反例有些人時速10-20都可以發生事故了,

討論的意義很簡單,防禦駕駛,預防預測事故發生,降低事故發生機率,
還有防禦駕駛不是受傷的一方不是只有機車騎士該有而已,
是雙方都該具有,貨車就是缺乏這樣觀念,直接左轉,
今天如果他騎車對向都貨車我想他決不會這樣橫衝直撞.
因會它會有警覺.

大家其實有一個共識
就是生命誠可貴,防禦駕駛是必要的
這點沒啥好吵的
但之後分為兩派
一派認為你騎機車的無論如何就是要讓,不讓就是爭路權,死了就是活該
一派認為小貨車該負最大責任,因為沒遵守路權
矛盾點在於生命與路權
要了生命,就沒路權
要了路權,就沒生命
路權是洪水猛獸嗎?從某些人的論調中可知要建立路權秩序有多困難
姑且不提罰則

幫派中,老大要小弟做事,小弟拒絕,結果老大派其他小弟把這個小弟殺了
其他幫派聽到這個消息,紛紛嘆息,認為小弟應該要聽老大的話

現在台灣的交通環境會這麼差勁,就是總有人認為你不能有路權
要馬就用生命來換,我比你大,有種就來試試看誰比較慘
造成了小弟不得不屈就,不屈就,死了還會被酸言酸語,可悲

台灣的馬路上一天不知道有多少起類似的事故
每個機車騎士都走了嗎?拿個一個特例就說,看吧,不讓我(想要路權),就是這種下場喔

只想活命的,眼光著實是短淺的
防禦駕駛被過度解讀了,以至於必須凌駕在路權之上才能有安全可言
路權觀念清楚,小貨車不會直接左轉導致他人死亡
路權是規則,防禦是防止突發意外以及預測一些可能的危險
規則就是秩序,沒有秩序只一昧的要求人要做好防禦駕駛,其實是可笑的

要努力的方向應該是建立正確的路權觀念

這位騎士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只要路上還有路權不清喜歡搶的駕駛
下一個受害的,難保不會是...。

我都教我身邊的朋友,無論如何,轉彎時一定要讓直行車先過,不差那幾秒鐘
撞到了,你一定會很慘很麻煩費時又花錢
而且讓對方家庭破碎,你會一輩子內疚,七月到了還要擔心會不會回來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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