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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立法禁止開車看GPS、電視、卡拉OK

要不要 後視鏡 後照鏡 儀表板 中控儀表板 全拆掉算了 把老婆 小孩都往外丟 只要會影響駕駛人在行駛中視線偏移或注意力偏移的東西全都得修法禁止

如果要更專制一點 要不要再修法一下 如果車內有人說話就罰鍰20萬 因為會影響駕駛人分心

乾脆連車都不用買了 全搭台鐵(高鐵)算了(這才是政府的計謀吧XD)

把台灣人民當什麼? 寵物嗎?
很多報導,常為了吸引民眾而下重標題,也有很多民眾只看標題而不管事實而一昧重砲抨擊決策單位,這應該算是台灣雖然民主但人民缺乏民主素養的部分。駕駛人於行進間操作GPS本來就很危險,應該防治,而法條原文也無禁止駕駛人看GPS,不懂為何鄉民還在砲轟...至於GPS和TV,DVD等娛樂系統結合的顯示器,它名稱也不叫作GPS,此部分法令規定應無衝突吧!

~"~??? wrote:
媒體水準真的是有待加...(恕刪)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禁止使用GPS啊
如果是記者亂寫的話
請那位記者敢做敢當


登報抱歉澄清事實
我看見把車子的玻離貼反光的吧 那他人看不進來就好了...
這樣喔...
這樣所有名車或者是會讓人注意的車都不准上路
太正的妹太帥的男生都不准出現在馬路上
沒有為什麼
因為會分心嗎
開車禁...GPS...
GPS開車前看,路線全部記在腦海裡,政府為了要提升國人的記憶能力和遇防老人癡呆真是用心良苦...
...
請問有人開車唱卡拉OK的嗎?
還是我開車連開口跟收音機撥放的歌一起唱都不行???
開車不準開口???

boneholder wrote:
請總統下鄉自己開車不...(恕刪)


又可以牽拖到總統...等法條過了再罵他吧,又不是甚麼事都是"總統指示"...
"政府"跟"總統"不是同義詞,拜託...
請看清楚, GPS並未禁止觀看.....

規定駕駛人駕駛汽車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娛樂性顯示設備;而駕駛人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並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

唉~~錯誤的新聞讓世界大亂.
拿筆的亂寫比拿刀槍的殺人更可惡!!
GPS等行車輔助設備可邊開車邊看,但禁止邊開邊操作

http://tw.news.yahoo.com/%E9%96%8B%E8%BB%8A%E4%B8%8D%E5%87%86%E7%9C%8B%E9%9B%BB%E8%A6%96-213000188.html
isamuchen wrote:
以訛傳訛?確實現在沒有人看到法令、不過既然大大這麼說、那就多看幾家媒體的報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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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陳昭妤台北報導】...(恕刪)

一開始您說的就是"YAHOO新聞",這下又換成啥"台灣醒報"?
話說...台灣醒報是那家報業?若不是您貼出來,我還真沒見過這報哩...
(以後看到這家寫的,還是直接略過好了)

另外,"法令"已經有人補上了,自己參考參考吧.
(反正都有人可以用個人名義提告了,說不定您也會被XX喔...)
還在想CP值嗎?世界上沒有所謂物超所值的產品,但高價卻也不一定就能買得到好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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