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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 在國道上輾過重機騎士 , 需付刑事或民事責任 ?


黑風凱特 wrote:
是誰在扯一堆有的沒的?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有打汽車跟重機比起來比較省錢?
不理你還真的自已打字打一打high起來了

回主題
重機族跟汽車族都來免責,看誰比較虧?
希望立委諸公能立法免責
重機汽車上高速公路簽生死狀,刑事民事都不需要了

)


既然汽車比重機花錢,那你講給你親朋好友笑了沒啊?既然重機比較省錢,那為了省錢去買重機有什麼好笑的?

講難聽點你就承認你根本不知道騎乘重機的成本就好了,扯東扯西扯這麼多,當初嘲笑的口吻講的這麼篤定,現在要跟你打賭你的氣魄哪去了?


你不笑我都笑了,連基本的加減數學計算都可以凹這麼久

vincentcheng77 wrote:
你這種立論我一點都不贊同
人家有錢有能力買了車開
那是人家的自由
不需要扣甚麼大不大爺的心態

你高興騎重機就重機
人家喜歡開車就開車

不偷不搶
這是每個人的自由

一個人在路上開著殘值可能比125新車還低的汽車
你說這些人會自認是大爺嗎??...你想太多了)


哦~你可以先說別人的重機是高檔玩具,別人就不能說沒家庭沒小孩的人開汽車是有錢大爺?

我不偷不搶買便宜又省錢的重機通勤是我個人自由,你哪來的臉說我的車是高檔玩具?


省省吧你,原本以為你稍微理性點,結果還是一個樣

乙烯 wrote:
哦~你可以先說別人的...(恕刪)

厚,乙烯你講話態度太差了,怎麼可以這樣咄咄逼人呢

來這棟樓的都是對安全跟肇事責任特別關心的車主,他們是為了廣大的汽車車主著想啊
絕對不是對重機有偏見,你反映太激烈了,這我得好好說說你

好了,來段廣告
好消息,各位非常注重安全跟肇事責任的汽車車主們,開新版了:
[現實] 在平面道路上輾過機車騎士 , 需付刑事或民事責任 ?



來去打醬油哩....!!!
重機喜好者

machang wrote:
真是奇怪,有這種想法...(恕刪)

老兄 你沒頭沒尾的 亂劈喔~
是阿~!! 可是我想的是該怎麼不去輾到 摔倒在國道上的你
除非你保證 要摔車之前可以先通知我 "你要摔車了"

乙烯 wrote:
我比較懷疑你的國文能...(恕刪)

自己答非所問,是你看不懂國字嗎?
我說如果肇事責任,在後車我當然要賠前車
現在是反問你,肇事原因是自摔,後車要不要去賠前面自摔被撞的騎士
,前面就出了問答題給你回,不會回答就不要再跳出來喇賽了

看不懂樓主的標題嗎???????
[現實] 在國道上輾過重機騎士 , 需付刑事或民事責任 ?
當然如果是後方把騎士撞倒,刑事或民事是跑步掉的,我想樓主不是問這個
還是你一直將他解釋成上面這句??
真不知你國文怎麼唸的,還懷疑哩

chingho wrote:
自己答非所問,是你看...(恕刪)


應該要看是否有機會閃避...
完全沒機會閃避...突如其來的...
理因無責任...
以台灣目前的慣例...法規有需要修改...

如果你是後車...前方重機若是正常行駛下摔車...
然後你輾過去...
這保證是有責任...
因為你安全距離不夠...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75010236 wrote:
老兄 你沒頭沒尾的 亂劈喔~
是阿~!! 可是我想的是該怎麼不去輾到 摔倒在國道上的你
除非你保證 要摔車之前可以先通知我 "你要摔車了"</blockquoe>

老兄
你能保證平面道路上的小綿羊摔車前會告訴你"我要摔車了"??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bm7aal wrote:
難道在一般平面道路上...(恕刪)



我覺得差別在速度

時速50-60或許看到還有機會反應減低傷害
但是時速100-110有多少人可以躲的開
躲太激烈難保不會與旁邊高速行駛車輛碰撞
造成更大的國道重大車禍

我覺得大家爭議點在於速度

再來以往國道發生車禍大家都知道不是小小損傷而已
車損輕一點兩三萬
重一點都是十幾萬

假如今天是機車騎士沒有汽車保護
而是機車跟騎士去承受那種撞擊
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再來就不用再說哪方駕駛行為不好
說時在發生車禍大家都不願意
開放以後會不會造成許多重大車禍
甚至發生車禍的塞車會不會常發生
這都是値得探討的
政府方面真的是要多多衡量

以後開放路權後
相信很多買的起重機都是有汽車的
應該沒有人要台北趕高雄騎國道下去吧
大部分還是開車
騎車只是一種休閒
何必讓休閒變成一種危險呢!!

考駕照要不要加上一條 "如何閃避犛田的重機騎士"這一條

不然你們熊熊犛田大多數人都是壓過去的啦,到時候不要說我們怎麼樣喔!

保險我會保到最高的啦 這樣才可以照顧你們家庭

chingho wrote:
自己答非所問,是你看...(恕刪)


有沒有肇責不是你我說了算,前面我講的再清楚也不過,就是汽車被撞死怎麼判,重機就是比照辦理

反倒是你,說撞到汽車你不會賠,撞到重機你會賠,都是你再講的關我鳥事?


過去每年國道都有一百台汽車被撞死,後車撞死前方失控汽車的案件三天就一起,還用你來擔心責任歸屬的問題嗎?

怎麼判?不會去查判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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