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ke501 wrote:
小弟不材當過一年鳳凰志工 光在台北縣就已經處理過三次
要在快車道直騎雷殘原因不難 三次都是爆胎釀禍
其中一次是截肢 一次摔到分隔島戴著半罩式安全撞擊還是重傷昏迷 一次是直接遭碾爆頭
騎在慢車道就不會爆胎而發生事故?我倒是很肯定,騎在慢車道會有碾到人孔蓋而摔車的機會,但在快車道機會很難!
duke501 wrote:
我要說的是 汽機車都應該尊守交通規則 才能避免傷亡
而不是在那爭什麼機車騎進快車道汽車就該保持距離
本來騎進快車道就很危險 還在那想說後車撞前車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造成是後車的錯
市區道路速縣市多少?有多少汽車確實遵守?
依法汽車只有轉彎與路邊停車時,才可以進入機慢車道,只因快車道塞車,汽車在機慢車道逼車就是理所當然?
把汽機車當成相同個體,不管是在哪一條車道,本來就該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還是你認為汽車看到前方是汽車,就該保持安全距離,看到機車就可以用力貼上去?如果那條車道寫著禁行機車,更是可以用力撞上去?
台灣的交通法規,基本是把機車當成運動器材,騎車的則是劣等公民,乖乖守法,不一定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