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時行 wrote:一搬來說應該是最內側...(恕刪) 就說過了....汽車是統稱... 涵蓋二四輪...除了慢車(人獸力車輛)與50cc以下輕型機車明訂限行最外側車道外...其他的二輪車輛只有無禁行機車都可行駛....而不是因為"快車道"或是內側車道而不能行駛機車...因為機車本來就能行駛快車道... 是例外被禁止,因此標示是"禁行機車"而不是標示"禁行機慢車"
n0953693521 wrote:我指的是最右邊的車道...(恕刪) 台灣馬路上最外側那條線有兩種寬度。10cm跟15cm的各代表不同意義。10cm的代表右側是官方所謂的慢車道(但速限跟內車道一樣,有趣吧)。15cm的代表右側是路肩,只有緊急車輛可以走。不過這種規定似乎沒有人在鳥。馬路上只要還有空間,各種車輛都想辦法往那個地方塞。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兩條線沒有畫在一起比較的時候,在正常速度下,根本沒有幾個人可以看得出這條線是幾公分寬。
ataidx wrote:我來補充說明一下.....是低... 正確名稱為機慢車專用道~ 但這只會出現在旁邊無商家或住家之類的....因為如果是專用道了... 這樣四輪以上車輛要怎麼停靠... @@(恕刪) 所以自以為聰明的交通管理單位發明了機車優先道。
餃子王 wrote:如果有寫禁止機車就不...(恕刪) 台中只差在中港路快車道不能騎上去其他市區道路都隨便你因為大家隨便習慣了所以我也就跟著大家隨便了反正只要狂按喇叭 然後裝個兇神惡煞的臉自然會有老實人乖乖讓路 但要是遇到"歹人"......請自行發揮!!
orea2007 wrote:說一下。所以高雄看到...(恕刪) 理由喔..因為1.港都.. 大車多.. 10cm太細所以粗一點才清楚...2.已統一無道路邊線的畫法(他在唬爛...明明部分還有)... 所以沒必要再分類...3.地方自治權限...所以高雄市現在除了有分隔島的道路外... 其餘的都分不出快慢車道了~~~只有有禁行機車和無禁行機車的設計.....15cm的代表右側是路肩,只有緊急車輛可以走。其實也不是說路肩... 算是路外...在於一般的平面公路的用途是給停靠車輛用的...但我想知道... 既然沒了道路邊緣線.... 那... 人行道算不算道路了呀? XD因為道路範圍無限大了~~ 道路本來就不是以柏油來定義~~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