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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祝。我。好。運。吧。。。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這就是我最擔心的地方...(恕刪)


真的是小心

請務必小心

有些事情不能講的

但真的要再三小心

傳媒力量大
現在新聞就那些冷飯熱炒
來個新的吧
我想很多記者會喜歡唷

真的是很沒有觀念的一家公司,

因網路事件而損失的名聲與利益 絕對遠遠遠大大大大於 告贏而得到的名聲與利益,

在E化的時代還不重視網路的影響力,

就讓廠商自然的被消費者淘汰吧,

不知道的朋友們請用"坤成"和"飛行帽"這兩個關鍵字搜尋,

看完之後 聰明的你 絕對能輕易分辨對錯,

最後祝樓主無往不利 記得自己的權力與證據要顧好。

handolu wrote:


真的是小心

請...(恕刪)


感謝大大的提醒

小弟一定銘記在心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小弟到案說明倒也還好...(恕刪)


怕發財嗎

告他個七八萬, 好換一台新車回來
警察的通知書不鳥他的下場..
就是可以提報檢察官發拘票..
不要不鳥...
建議您把當初的討論串列印下來..
並且向警方說明妳所提及的是關於消費者的生命安全.非與公益無關..
況且商品是否有瑕疵,是否意圖規避法規範?屬可受公評之事..
你本身並無任何毀謗的主觀意圖...
警方問完..
把通知書複製一份,連同警方問你的話,包括事情的始末紀錄..
寄一份給蘋果日報...
既然這間公司還想繼續下去..
那就讓社會大眾多認清楚一些他們的行為吧...
你要是怕你會因外力不小心 "跌倒"或是 "撞到" 或是後續的運氣問題 , 就更要約記者去,
不用怕甚麼警察爽不爽的問題,不爽是他家的事 , 畢竟你是事主


一旦你到案說明,對方就會有你更detail的資料,跟記者講一下 ,不要只有你被別人拍 ,你們也要拍他們一下

kevinpi wrote:
你要是怕你會因外力不...(恕刪)


只是怕媒體記者對於這件事情看不上眼阿....
大大,那就找個律師,或是懂法律的朋友一起去吧!保護自己先~

不用擔心,之前我承諾過的贊助律師費一千元,不是唬爛的。


另外,有相關的朋友建議:

可以試著連絡之前開記者會的議員,請他們再開一次記者會,或找人跟你一起去也可以。


加油!我挺你。

暗夜徘徊 wrote:
大大,那就找個律師,...(恕刪)


先謝過暗夜大的相挺

希望小弟用不到大大的贊助....(真的要請律師也就是走到最壞的一步了)

小弟這兩天都有點精神緊張的說

一直在盤算下禮拜的事情

希望能有個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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