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很沒有觀念的一家公司,因網路事件而損失的名聲與利益 絕對遠遠遠大大大大於 告贏而得到的名聲與利益,在E化的時代還不重視網路的影響力,就讓廠商自然的被消費者淘汰吧,不知道的朋友們請用"坤成"和"飛行帽"這兩個關鍵字搜尋,看完之後 聰明的你 絕對能輕易分辨對錯,最後祝樓主無往不利 記得自己的權力與證據要顧好。
警察的通知書不鳥他的下場..就是可以提報檢察官發拘票..不要不鳥...建議您把當初的討論串列印下來..並且向警方說明妳所提及的是關於消費者的生命安全.非與公益無關..況且商品是否有瑕疵,是否意圖規避法規範?屬可受公評之事..你本身並無任何毀謗的主觀意圖...警方問完..把通知書複製一份,連同警方問你的話,包括事情的始末紀錄..寄一份給蘋果日報...既然這間公司還想繼續下去..那就讓社會大眾多認清楚一些他們的行為吧...
你要是怕你會因外力不小心 "跌倒"或是 "撞到" 或是後續的運氣問題 , 就更要約記者去,不用怕甚麼警察爽不爽的問題,不爽是他家的事 , 畢竟你是事主一旦你到案說明,對方就會有你更detail的資料,跟記者講一下 ,不要只有你被別人拍 ,你們也要拍他們一下
大大,那就找個律師,或是懂法律的朋友一起去吧!保護自己先~不用擔心,之前我承諾過的贊助律師費一千元,不是唬爛的。另外,有相關的朋友建議:可以試著連絡之前開記者會的議員,請他們再開一次記者會,或找人跟你一起去也可以。加油!我挺你。
暗夜徘徊 wrote:大大,那就找個律師,...(恕刪) 先謝過暗夜大的相挺希望小弟用不到大大的贊助....(真的要請律師也就是走到最壞的一步了)小弟這兩天都有點精神緊張的說一直在盤算下禮拜的事情希望能有個圓滿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