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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前院長與機車擦撞 - 該不該移動傷者??

看看現任法官,會怎樣拿石頭,砸前院長的腳!

路權? 傷勢?
恕刪15151515151515151515
從影片上來看,那老頭沒被後車輾斃真是便宜他了,希望法官能開眼判那老頭賠償給汽車駕駛。
wattercup wrote:
小弟不太懂法 不過逃逸就是不對 不要輕易的移動傷患 是正確的 理由很簡單 我們不是專業的護理人員 不能研判他有沒有骨折 或是傷到哪裡 像前年小弟在上班途中 也遇到2台機車相撞 一各老先生 他就趴在地上 那時小弟做的就是 打119 讓後方的車 避開 不過有件事 是一定要做 如果傷患已經沒呼吸 要立即幫他做口對口人工呼吸 CPR..

我看了新聞片段,那位前院長並沒有逃逸,只是他後面有車不容許他馬上緊急煞車。
所以還往前開了一段距離。
如果這樣算逃逸,那大概每次發生這樣的車禍,汽車駕駛都會被冠上逃逸的罪責。
況且這車禍怎麼看肇事責任都不在院長身上。

以前在上急救訓練的時候,講師都會說如果沒有把握,千萬不要移動傷者。因為可能在移動過程造成二次傷害。
就算傷者沒呼吸,沒有受過CPR訓練的人,也最好不要嘗試。
CPR沒有想像中的簡單,沒做好施力方式或是點不對不僅壓斷肋骨傷及內臟救不了人,搞不好還會傷到自己。

已經習慣新聞報導的自說自話和亂七八糟..
還好有還原真相..否則那前法官真是跳河也洗不清..臨老還落個污名...
隨意移動傷者真的是大忌.有可能會照成2度傷害 頸錐 等等

而且以前用口對口也有有一張隔離的面罩使用..

通常等119到現場要用到cpr的ohca病患..我看也差不多了..

cpr做的確實 骨頭斷也算正常...會聽到一聲po
又要馬兒跑 又要馬兒不吃草
小弟看到新聞的影片後~也認為是機車的錯
因為前陣子小弟和女友就在內湖附近也差點發生一樣的事件!
一位媽媽載著小孩頭也不回就從左側硬要跨向雙黃線至右側.
要不是女友發現大聲告知.現在我可能也和那前法官一樣上新聞.

明明是機車違規.卻被報成這樣! 難道現在報導新聞都不用負責任嗎?
如果這樣都能被坑.那以後在路上只能保佑你的車子有裝360度的雷達監控了

對..,我也覺得是機車錯..
很多機車騎士(尤其是年紀大的)都是這種不怕死的騎法..
拜託一下...我們開車的很怕你們來撞我們耶....還要我們賠錢...對不對阿?
jc660214 wrote:
報導員竟然說,老翁好好的騎車,"突然"被急駛的汽車撞倒


好一個突然
這擺明是汽車才是好好的開車
然後就莫名的被撞
還"急駛"勒
真不知道他們到底在腦殘什麼


PUMA超人 wrote:
一位媽媽載著小孩頭也不回就從左側硬要跨像雙黃線至右側.
.要不是女友發現大聲告知.現在我可能也和那前法官一樣上新聞.


上次我開車
也是一個婦人在的小孩
直接從我的右側"慢慢的"騎到我前面要左轉(只比我快沒多少
方向燈還不打
機車

前幾天還看到一台腳踏車
直接左轉
這邊是連機車都要待轉的
他就直接左轉
而且因為是個富人騎著淑女車
速度沒很快
看了實在很無言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小海≧▽≦ wrote:
好一個突然
這擺明是汽車才是好好的開車
然後就莫名的被撞
還"急駛"勒
真不知道他們到底在腦殘什麼

對記者來說大概超過30就是疾駛了吧
可能過50就是狂飆。

不灑點狗血怎麼會有人看呢。

小海≧▽≦ wrote:
上次我開車
也是一個婦人在的小孩
直接從我的右側"慢慢的"騎到我前面要左轉(只比我快沒多少
方向燈還不打
機車
前幾天還看到一台腳踏車
直接左轉
這邊是連機車都要待轉的
他就直接左轉
而且因為是個富人騎著淑女車
速度沒很快
看了實在很無言

不注重駕訓、考照形式化再配合選擇性執法的結果就是:
大家都把機車當腳踏車用,腳踏車當汽車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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