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tercup wrote:
小弟不太懂法 不過逃逸就是不對 不要輕易的移動傷患 是正確的 理由很簡單 我們不是專業的護理人員 不能研判他有沒有骨折 或是傷到哪裡 像前年小弟在上班途中 也遇到2台機車相撞 一各老先生 他就趴在地上 那時小弟做的就是 打119 讓後方的車 避開 不過有件事 是一定要做 如果傷患已經沒呼吸 要立即幫他做口對口人工呼吸 CPR..
我看了新聞片段,那位前院長並沒有逃逸,只是他後面有車不容許他馬上緊急煞車。
所以還往前開了一段距離。
如果這樣算逃逸,那大概每次發生這樣的車禍,汽車駕駛都會被冠上逃逸的罪責。
況且這車禍怎麼看肇事責任都不在院長身上。
以前在上急救訓練的時候,講師都會說如果沒有把握,千萬不要移動傷者。因為可能在移動過程造成二次傷害。
就算傷者沒呼吸,沒有受過CPR訓練的人,也最好不要嘗試。
CPR沒有想像中的簡單,沒做好施力方式或是點不對不僅壓斷肋骨傷及內臟救不了人,搞不好還會傷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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