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會開車時習慣如果後方車輛有按喇叭或閃燈就讓道!可是我常常遇到按喇叭或者閃燈都不鳥我的龜速車啊!有時候受不了開到逆向車道要超車,還很沒品的阻擋我超車!現在直接就按喇叭提醒前方車輛一下,前方不讓我就直接上逆向車道超了!如果前方還很沒品的阻擋後方超車的話,就是緊跟屁股伺機超車了!在如果又遇到被超很不爽的那種人,又來挑釁的話呢?很簡單的方法,引誘他跟在我後面到逆向車道.....話說鄉下地方產業道路幾乎都是砂石車....這方式我不知道已經拿來對付多少個飆車族跟沒品的駕駛人了!屢試不爽啊
sendoffy wrote:樓主自認為時速40公...自認為別人應當可以超越雙黃線超車(恕刪) 我沒說「應當」可以超車啊。這要看你個人遵不遵守交通規則啦。車子開在路上,我相信大多數的人很難遵守交通規則,我自己也不例外。對,只有別人有事要趕路辦事,我就閒閒沒事開車在路上沒違規讓人叭著玩的,我就該迴避讓道讓皇帝過就是了,好我下次就讓你先走好嗎?大人我錯了,我不該不知分寸市區開40公里太慢了檔到你了路。市區開車一定要爭的你死我活飛車嗎?不然就是有人想快點回家鄉見祖先。
CCL wrote:第一百零一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都寫的這麼清楚了,還需要辯嗎?
第一百零一條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都已經寫得那麼清楚了,還可以視若無睹,難怪被人笑沒禮貌
不小心逛到這篇看了就堵爛!在台灣就是有一些人都喜歡把馬路當做他家的一樣明明前面沒車. 明明前面一顆大大的綠燈他還是大搖大擺地開著他的活動路障在那邊慢慢晃.真是不懂這些人的心態不知道低於速限也是違規嗎?馬路是你家開的嗎?要看路不會靠 .... 邊停慢慢看喔.運將沒禮貌?你那樣的開車行為就有禮貌嗎?不對這不是禮貌不禮貌的問題這是缺德不缺德的問題.高雄的運將沒把你抓起來毒打一頓已經是很禮貌了
Coffee_tw wrote:真是不懂這些人的心態不知道低於速限也是違規嗎?馬路是你家開的嗎?...(恕刪) 樓主都開到了40還低於速限喔,要不你的最低速限是多少啊真正是白白布染到黑,真不懂你們這些人的心態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