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edingTicket wrote:既然有 '機車停等區' 的設計, 是不是意味著機車在等紅燈的時候都要停在裡面? 如果沒有, 是不是可以檢舉? 要不然設計這個停等區的作用是啥?(恕刪) 應該可以檢舉吧很多機車騎士都不把紅燈停止線當作是一回事甚至很誇張的停在斑馬線上前輪軸越線算是紅燈越線後輪軸越線就算是闖紅燈了不管兩輪四輪看來樓主很認真的觀察"機車停等區"的生態了還請樓主釋疑那樣違規佔用機車停等區得要罰多少錢啊?
SpeedingTicket wrote:既然有 '機車停等區' 的設計, 是不是意味著機車在等紅燈的時候都要停在裡面? 如果沒有, 是不是可以檢舉? 要不然設計這個停等區的作用是啥? 那是表示只有機車可以停在那個地方,但不代表機車不能停在兩部汽車之間
其實大家知不知道機車等於四輪以上汽車吧?台灣的法規很清楚的寫到: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所以機車的路權基本上跟四輪以上汽車是一樣的,有了這個前提,接下來就好玩了;因為法規提到汽車是不可以同車道並駛並停,(所以比照汽車的重機的一項原罪法源在此)所以按照法規來看,台灣的交通應該是,機車一台接一台,不可以同車道超車,停紅綠燈也必須一台接一台跟汽車一樣,這才是台灣交通的烏托邦,但真的這樣的話有幾個人受得了?回到正題;當然汽機車都不可以鑽車縫的,但機車停等格等同政府鼓勵騎士鑽車縫前進,然後塞滿,可是法規裡面並沒有將汽車鑽車縫除罪化,弔詭的是,按規定停等格裡面是不能並停的,所以只能停一至二台,各位只要想拍違規,鑽車縫的機車通通都違規了,同車道超車的機車通通都違規了,要拍違規實在太容易了~
今天我也疑似被照了一張這是一條每天上班必經的路但以前都可以很順利的經過但最近紅綠燈秒差被腦殘的人士調整之後如果要經過那個路口右轉不被擋下就必須用很快的速度衝個人是屬比較溫合派因此有時可以過有時會被擋下今天剛好看到黃燈時就不強行通過就踩剎車停車停止時還黃燈剛要變紅燈就看到一顆老波麗菜手裡拿著單眼相機對準機車停等區不知有沒有換下快門看了一下我的前懸剛好有進入停等區覺得這種取締方式太過份了在路口拿著相機做勢取締很容易造成駕駛分心及緊急剎車造成追撞
講到號誌變換的秒差...我還蠻喜歡有綠燈倒數器的路口...當我遠遠看到剩餘的秒數..我就可以知道到底過不過得去...過得去...當然就過了...過不去...就好整以暇的停在停等區之後...這樣不是很好...取消綠燈倒數後..每次都要在路口急煞(黃燈太短...過不去...變黃燈的時候又剛好到停等區..必須停在停等區之後...不能壓停等區)...真的反而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