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31158 wrote:
單純好奇發問...那那車輪壓在雙白線上有無造成違規....(恕刪)
有違規, 但不用罰
那是連續行為, 因為已經處罰了比較重的闖紅燈 ....
誠如拿刀殺人致死, 刑法會判殺人醉, 而不會先判 妨礙自由 / 傷害罪 ....
不會因為刀子入體 1 cm 判一個傷害罪, 2cm 再判一個, .... 20cm 致死了再加殺人罪
那是一個連續行為 !!
lin.franco wrote:
所謂搶劫, 應該是非...(恕刪)

lin.franco wrote:
為何要被害人繳 NT$2700 ? 警察並未依法開出期限內最低 NT$1800 罰單。
NT$2700 如何來的? 這完全是警察自由心證, 自己在開爽的!! (還是 2000cc 以上要 NT$2700 ??)
lin.franco wrote: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
lin.franco wrote:
本文不想討論闖紅燈問題, 這最後還得法院認定才算數.
lin.franco wrote:
照片是翻拍的, 所以會有角度問題 ! 事實上是固定式攝影機 !!
lin.franco wrote:
所謂搶劫, 應該是非...(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