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6905 wrote:
之前在下也是跟一輛機車女騎士擦撞,我是開車,右後方跟對方擦撞,剛好於消防隊門口發生事故,我聯絡了我的保險,還跟對方說我會負責,也跟著女騎士到醫院驗傷,也找來警察做現場勘查做筆錄,一切的一切我都釋出最大誠意,連對方去醫院的醫藥費也是我先墊(當時誰對誰錯都還沒有定論喔,因為他是擦撞我右後方,也就是我死角處),結果過幾天對方同事打電話給我,說要告我傷害罪,我一整個莫名其妙....告我??
原因就是因為我請保險公司處理,對方認為我誠意不夠(怪咧,保險不就這種時候用嗎?不然何時用??),反正我的感覺就是對方希望我直接把錢拿出來,而不是等裁決所裁定誰對誰錯之後,再由保險公司認定付款賠錢啥的....
人性如此......唉........
會撞上你汽車的右後方..怎麼看都是該機車的肇事責任比較大啊!
現在很多人出車禍..都是看錢來感覺出對方的誠意的!
俗話說的好..錢不是萬能..但是沒錢卻是萬萬不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