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他告你.程序上還要經過車禍鑑定小組判定過失...
如果你沒有違規.筆錄上也是有利於你.那你就別太擔心了...
且車禍後你有通知保險公司出險.就表示你已經有再處理了.並不是不聞不問..
就讓他告吧~~
因為對方早產與車禍有否直接關聯不是對方說了就算.
這也要經過鑑定的.如果是.那是誰造成的.誰該負責任.檢察官也會查..
頂多開個一兩次偵查庭..
接著就宣判.人也不用到.答案直接寄到你家..
依據我自身經驗以及朋友的遭遇....
80%直接宣判這傷害案不成立.
20%要負些道義上責任.
別太擔心上法庭.現在法院不比以前.不再有舊思維了.
也不再有大車>小車>機車來作為考量.誰錯誰就該負責...
我看你這案例跟我愈過的很像..
也是對方不想花錢就要求我方賠.不賠就提告....
我處理方式也是跟你一樣.早早就申請保險理賠
只是保險公司這部分怎賠賞.他們經驗豐富.該怎賠就怎賠.絕不肯多賠
所以才被對方告傷害.不然就補足保險賠賞後的差價..
只是我的案例比你複雜多了.但結果都是老子不爽~給你告啦
結果呢~~~
案子判不成立之後.馬上打電話來求情.因為他怕我反告他..
律師是說我可以要求名譽賠賞以及精神損失.(這之前我可是白紙一張.法院連經過都很少)
不過呢~我大人不記小人過.且對方也算是遠房親戚...所以就算了....
刑事責任方面,是看有無過失;民事賠償部份,才適用所謂過失相抵。
有無過失,客觀上主要是依你當時是否俱依交通規則駕駛來判斷,但不意味你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就必然免除過失責任!
舉個扯一點的例子,假設,前方有行人跨越分隔島,但因仍有段距離,依一般駕駛人情況判斷原則都可煞住車子避免車禍。但好死不死你是個剛拿到駕照的新手,雖然都依交通規則行駛,無奈緊張之下煞車不及仍撞上,因此,即便對方違反相關法規在先,此時,你依舊免不了過失責任,仍有遭受刑事追訴的可能!
講白話一點,即便換做任何人面對跟你一樣的情況也無法避免事故發生,你就可能無過失責任;但相反的,如果全世界都能及時反應以避免事故發生,你卻不行,你就可能有過失!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