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tsung wrote:
車 主 教 戰 守 ...(恕刪)
因為只有除非是贓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 或是立即危險之虞....
車內屬於私人空間...
警察的確是不能強行要求開車廂的... 引擎蓋... 等,要開是需要搜索票的~
但可以請民眾打開~可是開不開那是個人的事~
去知識+找一下有關臨檢的內容就大概能知道了....
㊣西狼孤桃㊣ wrote:
再來;你的引擎蓋那兩顆"鈕釦",就足以讓電仔伯伯認為你有改裝了!


所以遇到故意要開單的先裝可憐吧,再凹看看能不能開對我們方便一點的罰單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