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末 wrote:
檢舉就會收到驗單...
那沒事被人害不就要有事沒事整天跑監理站
況且他只要裝回原廠管 就合格了阿
沒什麼用
其實他的內涵是聽到太大聲的台灣之歌也可以檢舉
我不覺得沒用
一趟車出去跑個十公里,經過100戶人家,遇到1000個行人
只要每趟有一個人去檢舉,那每天收罰單,進監理所就跑不完了
況且環保局只要在夜校放學的地方設站,每天都有收不完的罰款
政府缺錢,一定會很樂意做的
我不相信亂改管的有多少財力可以罰
乖乖裝回原廠管才是正確的
假設:
我有改裝排氣管,但是分貝數在合格範圍內,該罰嗎?
若是該罰,那請立法通過市面上不准製造、進口及販賣改裝排氣管
若是不該罰,那麼我去驗噪音值時換上一隻相同外觀,但比原廠還安靜的管子就好了
"請不要懷疑改裝管能比原廠管安靜...這太簡單了!"
如果我被舉發多次,那在我每次檢驗(作弊)都通過的情況下,我可以告環保局擾民嗎?
只要我在路上不被攔停檢驗,就永遠不會被開到罰單!
再來,檢舉是否要具名?
否,那我被檢舉完有報復心態,號召親朋好友一起來檢舉,一人一天十台就好
每天就有個百來台被檢舉,不用多久就癱瘓掉這檢舉系統了
是,那我檢驗通過就不必告環保局了,直接告檢舉人
那麼結論是.....?
出發點很好,但"民眾可檢舉"根本就是惡搞...下次選立委不要選這個人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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