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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小客車剎車不及連環撞重機斷兩截騎士手骨碎

shinbox wrote:
他可能搞不清楚"逆向...(恕刪)


舉例失當,逆向的沒錯嗎?不要太偏激了
就像當年的法規一樣
大車撞小車都是大車的錯
現在重機撞任何車
完全不看肇因就先入為主的認定是重機的錯
人民的素養...哀~
b10520tw wrote:
只要重機出事就不必費...(恕刪)

該肇事路段地上是雙黃實線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轎車又是在盲彎處逆向超車
這種情形下不管任何交通工具都很難來得及反應吧
我很想知道在你眼中重機必須負擔多少責任
homenew wrote:
舉例失當,逆向的沒錯...(恕刪)


沒失當吧

他要指出的就是→逆向的錯
monkey0130 wrote:
其實依照片看來
如果車子轉彎吃很多對向車道
(恕刪)

其實依照片看來?

請問照片上看不看的出來 , 那個老人偷偷把車子移回自己車道??
獨愛花兒 wrote:
沒失當吧他要指出的就...(恕刪)

謝謝~您看懂了

就是看不慣好像千錯萬錯都是超速的錯,而始作俑者的「侵犯路權」的行為似乎都可以被「超速」一語蔽之
(所謂路權是使用道路的權利,與超速與否風牛馬不相干,那是另外的問題)

說直一點,就算人家在特技表演,你不手賤對他丟酒瓶會出事?
就算超速確實是很不妥的行為,但假使其實這動作仍在駕駛能掌握的範圍內而沒有去"賭一把",那倒也還好
但顯然這次事件雙方都"賭輸了"
都媒體自己再說.......

有提到當事人口述嗎?

無聊的台灣媒體

Ah-luba wrote:

台灣哪一條法律規定...(恕刪)


你說的也是,沒有法律規定它是啥!
老子我就是要把它當成休閒工具,你要送便當關我屁事
對不起,我想說一句,在這裡常常騎過106的人也蠻多的吧 !

我想表達的跟這件車禍沒有關係的言論,

蠻多人說輕機 / 重車隊在106壓線逆向狂飆,應該會讓一些版友不高興吧 !

不過這句話,我肯定是事實 ! 不是嗎 ?

在106真的有安全駕駛的機車,不會是多數,

因為106彎多,路也不算小,車輛也多,重車隊跑起來的速度都蠻快,危險程度當然特別高,

特別是在 (石碇 ~ 平溪 這一段)

而且我發現水溝蓋,凸起來的高度,都超過路面很多,對重機騎士的大輪胎來說,可能危險度比較小,

但是速克達 12吋以內的小框,一但壓車,真的超危險,看過噴出去的車也真的不少,

如果有版友覺得我說話在放屁,我想您也許假日有空時,可以到106的路邊坐坐,

~~~~~~~~~~~~~~~~~~~~~~~~~~~

這就像在北宜看過很多摔車的重機,因為地上有油,往往來不及反應,

可是也因為騎得太快,遠遠看以為是水,等到發現是油,往往也來不及反應,

騎得慢慢的機車,摔車機率也就比較小,不是嗎 ?
skidrow210 wrote:
重機是休閒工具,等到重機變成一般運輸工具再來發表正義的言論吧!
在這之前重機永遠都要被貼標籤的


skidrow210 wrote:
你說的也是,沒有法律規定它是啥!
老子我就是要把它當成休閒工具,你要送便當關我屁事


噗...好可憐,都開放好幾年了,還在把重機當成休閒工具...
我很同情你耶...
skidrow210 wrote:
重機是休閒工具,等到...(恕刪)

法律有定義重機用途,沒有吧!

人家高興當模型 & 買便當 & 送文件 或是騎去台中港吃海鮮都可以,連政府都不敢管了,你還想管嗎?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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