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個10~20左右比較好
但我在所有平面道路也不會開超過70
根本不會超速40公里.
所以我會支持超過40扣牌6個月
甚至超速100公里終身吊照
因為那是故意的讓其他人陷入危險
Willirene wrote:
1. 寬直大路掛超低速限,把正常駕駛當提款機,政府不做實體減速工程,逼大家不敢看路況死盯儀表板急煞
圖片是上交流道前,
上去前根本不知道有沒有回堵可能性,
不降速是要衝上去撞車?
在交流道前做實體減速工程!??是要製造夜間大撞車?
如果不死盯儀表板就會超速,
請駕照收一收別開車了。
Willirene wrote:
2. 兩條路況相當的不同馬路,同一台車、同樣開 80、同樣駕駛行為,牌子寫 40,叫「重大超速扣牌」。 牌子寫 60,卻只是一般違規罰個幾千元。
只考慮路況,沒考慮當地區域劃分?
學區、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都跟你限速相同?
Willirene wrote:
超速 39 只是罰款記點,超速 40卻瞬間扣牌 6 個月
同意超速39的處罰實在太輕!
應該除了罰款記點六個月內,
再次超速30以上的話跟40以上一樣扣牌才對。
Willirene wrote:
在完全無人無車的郊區大馬路上,視野極佳、順暢開到 +41、完全無肇事;跟在車陣中狂逼車、蛇行、競速、飆車到 +41、甚至肇事,在現行法律眼裡,處罰竟然一模一樣???
沒有一樣,請多補足交通法規常識。
前者只有嚴重超速罰款+扣牌,
後者除了超速扣牌,還有危險駕駛直接吊銷駕照,
競速罰3-9萬,肇事另負刑責,
每一種違規都會一案數罪全罰

Willirene wrote:
車子借給別人,他超速,警察懶得追查歸責,違規的人拍拍屁股去租其他車繼續開,而你和無辜家人接送小孩、通勤載醫的唯一工具卻被強制變成廢鐵?
借給酒駕、毒駕要不要扣牌扣車?
通勤載醫的唯一工具到底為什麼還借人開?
讓人渣有車開車主有沒有責任?
借出的人是你,出事了怪警察?
被偷請報警,警察才會追查。
AI文章邏輯根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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