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顯示時速 , 台灣沒開放)有顯示時速後, 換過3台車 : Ford Escape, Mazda CX-5
, 三菱日蝕 都會自動去比較時速表與GPS差異, 然後看真實的速度開車, 非表速 ,
沒車時定速 120kph表速 (GPS:115kph ), 完全不會被照相, 因為我每天106km
通勤已經這樣子開在國道 >35萬公里了, 但是上述速度還是可以超過 95% 以
上的內線車, 然後也是上述速度過測速照相, 也不會被拍照, 35萬公里的實證 !!!
但是還是一堆車表速都不到120kph, 腳全部都黏在煞車板上的車主 , 現代手機
google map很普遍 , 車用手機架也很普遍, 請不要再被任何一家車廠不準確的時
速綁架了 ! PS : 每天用上面這種速度開車, 還開出比能源局更佳的油耗, 達到又快
又不耗油的最佳表現, 那我有甚麼理由龜在內線 ?
不管前車的時速是多少,就是一定要前車讓道的
就是一種我開在內線前方都要讓道的狀況
但是就前方駕駛就會覺得我都開到110-120,你怎麼還要我讓道?
我認為有幾個問題要去解決
1. 各品牌車廠設計的時速沒有一致且儀表時速當參考而不是實際值
2. 法規上的瑕疵修正
◆直接規定在內線為超車道,行駛的時間不得超過多久
不要有甚麼前方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可行駛這種讓人解讀錯誤的法規
◆直接取消內線的最高限速,在內線可以不限速度
只要前方車輛時速低於後方車,前方車需讓道
如同樓主講的,許多人拿著雞毛當令箭,把高速公路管制規則第八條及機關多年前的函示奉為聖經自我解讀,殊不知他們只看到他們想看到的關鍵字眼,卻無視其他的附帶條件,還能在板上胡亂瞎扯一通。這就是我們台灣交通混亂的根本原因。
就算都沒有前述得阻卻違法的緊急狀況,講難聽一點你就不要有一天要去見病危的家人最後一面或發生重大事故必須緊急趕赴現場,結果被當初那個跟你一樣自以為佔道有理的人延誤時間而遺憾終身。
要記得所有的行為造作,因果最後都會回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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