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機車去擦撞到
但如果是自已眼瞎沒看路
那種騎士就不須管牠了.........

riverbob wrote:
不管駕駛人的高矮胖瘦眼睛大小,正確的馬路人行道可以這樣設計嗎?這種便宜行事的道路設計,你有考慮會撞到嗎?公務員害死人不償命,真的比米蟲還可惡,就連國外的岔路也要設計緩撞機制,避免駕駛人真的撞上也要傷害最小,
雖然不想講政治,但是你選甚麼人,沒人管,就是會做出甚麼事來危害你我的生命!!
88min88 wrote:
以上留言的一定不是本地人,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本人就住那條路上,那條路已經很窄了,硬要擠出一個空間畫人行道,對於騎車開車者真的很不友善。
試想,今天不已行人行車的思考,你覺得那個角椎能存在多久???影片上已有一個角椎斷裂只露出底座,你覺得以政府的修繕時間有多久???今天如果有台摩托車沒注意到斷裂的底座導致摔倒被後車追撞,你覺得是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