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最新的法規,直行車優先,不管你是否已經停止了,你本就該確認無車或狀況允許才可以轉彎,影片中除了機車,也可看到拍攝車已經到路口了,而肇事汽車切西瓜壓過雙黃實線,不會無肇責,可能7(汽車):3(機車)。雖然這起事件,汽車發現機車後已經完全停止,而機車還是撞上去,感覺汽車比較可憐,但法規就是如此,該車硬要切...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人家早就全停了,機車全責所以我說台人的交通不值得同情,這幾天還另一篇腳踏車闖燈慢慢飄的另兩台機車可以自撞,下面居然可以一票怪腳踏車還想學日本、學美國交通....人家都是停下來讓的有問題嗎?不讓你飆的時候怎麼就台灣最好不學歐美日了?這種連蝸牛避都避不開的國民水準,本來就應得40上限沒問題要是再撞就降到30,降到你國民水準跟上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