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我不反對,但必須要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以目前斑馬線來說,對行人太過偏坦,正常過馬路,路邊有一個人不明顯站在第一格斑馬線,等您看到也過去了,收到罰單你要繳,行人覺得我大了,自已不保護自已,用衝的被撞了也是汽機車的錯,政府應做到行人方也有要一定的約束,這樣二方都小心,才能達到最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