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台灣回收塑膠等級的法律您是完全不必擔心的,首先民事告訴會先送數次調解,而且出庭地點是被告的居住地,讓他空跑好幾次玩他,您一點法律責任沒有。後續進入簡易民事庭沒堵個兩三年也不會有結果。就算他拿到債權證明,也可以繼續不鳥他讓他再花時間搞假執行。真從您手上拿到這筆錢最快最快也得五年後,遇到口袋空空的老賴更是別想拿到一毛錢。最終悔不當初的會是提告的他自己不是教您詐,是台灣法律真的就是破。犯罪天堂不是喊假的,每個人上路都要自求多福。
ayee1210 wrote:今天在中友前叫了55...(恕刪) 這串很好笑一堆人說是司機亂停的問題問題是司機要停哪, 不正是乘客的問題嗎?乘客站在哪叫車, 司機來當然就停哪台灣人叫計程車有幾個人會預先去考慮到上車的地方對於計程車來說好不好停車或可能會違停?
ayee1210 wrote:今天在中友前叫了55...(恕刪) 報警後走法律程序,進廠估價!最後判該賠多少就多少此案換成你的車,你會怎麼做?當然................新車&舊車也是評估處理方案的依據如果是舊車可能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