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yopiyo765 wrote:
老實說就算不是天災而是人禍(譬如車禍),
到了法院,也是賠償殘值而已。
更何況這是天災,
進法院後我覺的應該對車主不大樂觀啦。
這個案件最大的關鍵點在於,它在天災之下有『人禍』。
首先,如果只是單純大雨、洪水、衝破閘門、泡水車。
這樣是天災沒錯。
但偏偏車主有提出過要駛離停車場,然後飯店阻止了。
車主能說要駛離,估計就是閘門還沒有放下來,車主駛離後究竟會發生什麼事,實際上也未知,說不定更慘,但那時都是責任自負…
而飯店很『好心』的干涉、制止移車,並且也沒有告知、或是根本沒想到閘門是擋不住洪水的,於是這個主動行為就變成了『好心作壞事』的人禍,但也因此無論如何飯店方就要基於這個主動行為,多負一些責任了,要多負擔多少…就是看雙方怎麼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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