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ntia_L wrote:對欸。說的也是。
確定副駕駛沒人。車上...(恕刪)
我服了,你是正解無誤。
本來還好好的踩著煞車。啊~啊~唷~啊啊啊啊~酥爽。腳腿抖了起來,腳踏情不自禁地放了。這樣。
這也是開車把家裡情境帶到外面來用的典型。
若紅燈太久,起碼有六十秒以上。我會把檔位切到P檔,拉上手煞車。倒數五秒就開始踩剎車拉檔到D檔位,放手煞車,準備前進。
比照開手排的方式,別跟我說為啥要養成這習慣,因為這是非常基本的駕馭方式.
減少疲勞是一定要的,能積少成多,整趟開下來,疲憊的程度絕對有落差.
而且有些習慣養成,都是從手排那裡延續的,這是傳承的一種,
也是我在人生中的過程,我保留了我要的,每一段的經歷,我想差別在於,
願不願意留著,當然不可能全部留住,我只要留我要的,這樣我在下一段的經歷,
我還能夠把這份過去所留下的好運用在我現在進行式.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就是要受傷的人 提告。並在狀紙內,或是交通警察筆錄中,紀錄,後面車輛。當時狀況。檢察官才能查。
當然如果有BMW後車 行車畫面更好。如果是打N檔。D檔 比較容易分辨。煞車燈。
當然有第三種可能,打錯檔。說成突然啟動。
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台灣法律上 沒有過失殺人一詞。)
行為人是否具有殺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即明確想致人於死;或間接故意,即預見死亡可能性仍放任結果發生)。 · 客觀要件:行為...
三寶頭又大,停紅燈,卻撞機車
彰化 員林 汽車衝撞💥💥等紅燈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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