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灣鬼島法律的設計,公車司機很難脫身只要法拉鬼車主請個大律師,驗個傷就可以直接告刑事傷害罪附帶民事賠償中間的訴訟過程就可以搞死司機太多「無肇責」的車禍搞到後來都要賠錢也難怪公車司機都找不到人,等我們老了之後可能都無法出門只能靠電動代步車了,因為到時候公車大概都倒光光了鬼島法律就是這樣人性專為壞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