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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高速撞倒斑馬線行人

行人用走的被嫌慢,用跑的被嫌快,騎車開車的最會出一張嘴當行人。
明明被撞的行人是看了車輛動向後才決定用跑以免妨礙車輛通行,那知道有個白目的騎士騎得比快的亂撞。這都要行人,太過了。
別用生命捍衛路權阿...猴子很多不看路的阿...
可惡!把妹妹弄出血了!
行人要負全責!
諸葛小花

怎麼好像開車車了?是我的錯覺嗎?[笑到噴淚]

2025-09-02 14:21
jxv wrote:
機車高速撞倒斑馬線行人
新竹市高翠路173巷口
2025.09.01


被撞 不冤,
行人 再 教育.
騎車的跟行人都有問題,沒喪命已經是好事
expert330 wrote:
走就走, 不看還用跑的?
台灣這種從來不注重交通安全執法擺爛的地方,
讓行人以為路權優先, 無疑就是叫行人去送死

行人是看到汽車停讓才趕快走
和前陣子那個被公車撞死的醫生一樣
快走也被你們罵
走慢也被罵
猴子一堆, 有公有母
真是鬼島
一定又有垃圾來檢討行人了
垃圾三寶一個! 操!
便當噴掉了,必須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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