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可以跟警察認錯,有時候可能會讓警察開啟憐憫模式,用最小/最少的罰則。
千萬不要硬凹,甚麼不清楚此交通法則、對向沒車、路窄(除非有違停車輛或物品導致必須要跨越雙黃線開到對向)...種種都只是藉口,這樣很高機率反而會以較高的罰則處理。
舉個例子,殺人犯說~我不清楚殺人有罪!我看廢死聯盟常常出來抗議以及政府的作法以為國內只有活著的人有人權....種種藉口,都還是不能改變殺人有罪。
因果通三世 wrote:
違規記點1點
都有跟警察說不清楚此交通法則了(書沒讀好)
他為了業績還是要這麼狠
本來以為是罰600警告提醒一下
當時對向車道沒車
加上路窄
要到對面買東西一時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