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都已經打燈發聲音,車身也明顯右轉角度出現了「之後」,
此時機車快速從遊覽車「後面」非已達側面,是從車後方快速往前硬擠,
但因為機車速度過快,根本壓不下去跟著遊覽車彎,
結果當然就是直接撞上遊覽車倒車後被前輪壓過,
遊覽車正常空重就大約十七噸重,前軸算七噸重好了,壓過胸腹一次就沒救了!
遊覽車是否是蓄意非蓄意倒車意圖與動作待更多證據查明!
這也關聯到是採過失致死還是蓄意殺人起訴,但這件要證明是後者的難度很高。『除非車內行車記錄器清楚拍攝到司機「碎碎念」出來知道壓人還明顯打倒檔「自我呈堂」的證據。』
騎機車的人本身要具備觀念,
「遠離大車」
接近大車一定要保持最大警戒與敬畏之心不可等閒視之!
輕視它的後果,
不管是機車方過失還是大車方過失,
受嚴重傷害的絕對都是騎士方。
不要說誰該讓不讓那些話,
在發生事故造成傷害之後通通都是廢話!
騎士的我們保持這份自覺是絕對必要的,
如同要去走鋼索一樣,走鋼索時你敢像走平路般隨意嗎一樣的意思。
要騎車就是要面對這個現實,該小心避讓就小心避讓,
壞習慣要硬塞硬擠純存就是在跟自己過不去而不是跟別人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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