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都不知道50以上機車傷亡率有多高, 到了80以上幾乎死亡率近百分之百全面規定機車都要改打擋車, 因為只有油門跟剎車的速克達讓一堆騎士不知道騎車從來都不是簡單的事不信, 立即車禍, 因為了解箇中危險會騎很慢, 打擋車要按步就班加速, 可以淘汰一堆手腳不協調的騎士jxv wrote:苗栗市復興路二段2025...(恕刪)
雖然直行車肇責不小,但仔細粗估看了一下機車速度也相當驚人⋯從六秒冒出影片開始到撞車前一點點七秒,從攝影機開始算左側加上未照射到加起來大概五家房子寬,再加上房子後空地也大概一間到兩間寬,一間房子算五米寬就好,總距離起碼超過三十公尺以上,那麼表示機車時速在這一秒鐘已經跑了三十公尺左右,也代表了時速沒破百也近百了!之後個人猜測可能如下1:如果經由實地勘驗科學計算之後證明機車嚴重超速!因影片「汽車未達路口中央搶先左轉」應付較大肇責七成。2 : 機車證明無嚴重超速,則轉彎車肇責百分百。如果今天汽車有達到路口中央再左轉並已經左轉完成,機車被證明嚴重超速,肇責才有可能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