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國道酒駕逆向狂飆50公里 一個人 可以開車 在高速公路 逆向 50公里本魯猜測 此人1. 絕對不是第一次酒駕2.平常一定是違規慣犯(1) 左轉逆向切西瓜(2)轉彎 變換車道 不打方向燈(3) 常常車道上併排違停本國法律 ~ 如果對交通違規慣犯~早就有嚴懲的話根本不會有這起國道逆向撞死人的事件
dc1132 wrote:有時候真的不能怪騎紅...(恕刪) 那當然是攔不住啊所以我通常都直接建議看到國道有逆向的四輪、誇張違規的四輪報案的時候直接說是重機違規,快點馬上來抓人紅斑馬不到五分鐘就會出現,用抓通緝犯規格禮遇效率之快真的是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