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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工人員衝出撿拾物品,被遊覽車撞上

Marstorius wrote:
在台灣. 有那些恐龍法官在. 可能百分百嗎?
肯定來個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判.
再加上職業駕駛.. 罪加一等.
然後再加上. 他是行人. 你是車子.
肯定還要倒賠給工人.


嫌法官是恐龍?
敢問閣下身份地位?
法官能坐在法庭讓所有人都必須聽他的判決
而你只能見不得人地在網路上該該叫
路人39

Marstorius 誰的問題大, 是你說了算還是你口中的法官說了算?該該叫就是該該叫, 恐龍法官只是你個人的認知罷了, 就如同我認為你是在該該叫一樣 [笑到噴淚]

2025-07-21 10:34
Marstorius

路人39 是呀. 你說的對. 你也只是開分身假帳號躲在螢幕後面該該叫不是嗎? 所以有什麼區別? 你說的算?

2025-07-21 22:05
不能嘴受害人喔。

會被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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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都是遊覽車的錯,結案。

+5 正解喔。


就為了撿這繩索跑出去...

另一人搖旗時,司機開到60,選擇閃避。工人不動的話,應該是閃得過。結果工人撿繩子沒看路況,硬要往回跑,就撞上,還好司機有煞車,不然他別想再起來。

司機有閃,後來也有煞車。工人則是以為只有一個車道寬的距離,走兩步就能撿到,走兩步就能回去。一台車過了就硬要撿,撿完就想回去。司機真倒楣,遇到這種的。





看來不是車子過了就想撿,是另一人搖旗,他才出去撿。挑戰司機的反應能力......司機閃了,也煞車了,結果還是撞上了。
這台是最後面的警戒車
前面的工作車和緩撞車都沒發現掉落物

正常是猝不及防 無罪
這⋯⋯超痛
誰給你勇氣衝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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